伴随着社会发展与进步,部分传统的坐班式劳动也演变为居家办公,线上办公,对“工作场所”的界定随之越来越模糊,也为工伤认定增加了复杂性。

网友咨询:

居家办公时突发疾病去世算不算工伤?

张海潇律师解答:

职工受伤如要认定为工伤,需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即 “三工”要素:在工作时间内受伤、受伤是在工作场所内、受伤是由于工作原因造成。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为工伤。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首先应当要看职工是否为了单位的利益从事本职工作。居家办公期间,劳动者的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混同,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居家办公,则员工家庭住所可以视为法律意义上的“工作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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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潇律师补充: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张海潇律师

浙江海浩(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要从事劳动争议、民商事纠纷,如工伤纠纷、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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