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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松溪法院成功诉前化解一起跨域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即履行给付货款义务,实现矛盾纠纷“一次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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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起,福建某文化用品有限公司陆续从汕头市某塑胶模具厂购买唇膏管子,截至2022年10月购买金额共计1028895元。福建某文化用品有限公司已支付货款810000元,剩余198895元货款未付清。经多次催要无果后,汕头市某塑胶模具厂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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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立案审查,立案庭干警了解到,该案当事人双方业务往来频繁,有继续合作的基础,且案件事实清楚有较大调和可能,遂多次与原被告联系,确定案件症结所在,迅速组织调解。因原告远在外地,为尽快化解纠纷,干警通过“共享法庭”线上进行调解,针对具体案情释法说理,告知拒不支付货款的法律责任,同时从情理出发,建议双方从长远发展考虑,互谅互让。最终,在干警的多番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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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一次性化解纠纷,避免后续衍生矛盾,干警趁热打铁,督促双方即时履行,促成原告当即开具发票,被告现场履行给付义务,该起纠纷圆满解决。

下一步

松溪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深化诉执源“双源治理”,在立案阶段考虑执行、在审判阶段兼顾执行,全力打造“立审执”一体化纠纷解决机制,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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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稿:袁婷婷

编辑:范斐娟

核稿:吴珊珊

审批:叶李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