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互助县公安局松多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辖区某村附近一农田内有人打架,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并将双方当事人依法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案发当日松多乡某村村民马某某到自家耕地内锄草时,发现田地庄稼幼苗长势凌乱不堪,疑似被人故意践踏,在环顾一圈后的马某某发现郭某某此时正在耕地内喷洒农药,气头上的马某某便认为是郭某某在喷洒农药时故意损坏了自己的庄稼,于是上前与其进行理论,争执过程中,情绪过于激动的马某某便随手操起地上的锄头对郭某某进行了殴打,导致郭某某小腿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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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互助县公安局依法对马某某给予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700元的行政处罚。

互助公安提示:生活中出现摩擦在所难免,保持理性与克制,多一些沟通才是正确的解决之道,逞强耍横、诉诸暴力来解决,都不是明智之举。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切勿一时冲动动手伤人,最终伤人害己,让自己身陷囹圄,追悔莫及。

编辑|小杰

审核|朵朵

终审|老梁

来源|互助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