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自然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网友咨询:

医保已报销的医疗费,侵权人是否仍需要赔偿?

风志律师解答:

社会保险是一种社会性风险分担机制,不能分散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医保报销部分需要侵权人赔偿,不应将原告已通过医保报销的医疗费从被告应承担的赔偿数额中予以扣除。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如果侵权人暂未赔偿,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的,则社保经办机构之后可以向该侵权人追偿。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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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志律师补充:

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受法律保护。在生活中,任意殴打他人的案件时有发生。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过度医疗、挂床、贵宾医疗、治疗陈旧性疾病等不合理费用,不计入赔偿范围。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风志律师

北京一商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于2001年开始执业,现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执业以来,平均每年代理各类案件近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执业期间,风志律师曾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法律顾问,行业涉及众多领域。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遗产继承、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债权债务、法律顾问,经济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