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波未平一波又起!3名初中生杀同学埋尸案,该如何重判的舆论正愈演愈烈,没想到前段时间,未满12周岁男孩杀害4岁女童案,男孩在经过6个月的心理矫治,如今已正常上学。

对于这样的结果,被害女童父亲表示需要一辈子时间来接受这个结果,正提起刑事申诉,以求追究男孩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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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起案件有着很多相似的地方!

行凶者都是未成年人!只不过3名初中生均年满12周岁不足14周岁;而男孩则不满12周岁。

行凶者都是事先预谋!3名初中生把被害男孩带到废弃蔬菜大棚杀害并掩埋;男孩则把被害女童带到废弃菜园杀害并用砖块掩埋。

行凶者都是心理素质远超实际年龄,甚至几乎连一般成年人都不及他们!两者均在事后表现得十分沉稳冷静,仿佛若无其事一般,甚至还能在面对警方时,从容撒谎掩盖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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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起案件唯一不同的地方!

3名初中生年满12周岁,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虽然他们的罪行令人发指,但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适用于死刑,所以最终会有怎么样的判决,暂时无法下定论。

男孩未满12周岁,无需承担刑事责任,目前已经经过最长时限6个月的心理矫治,从而摆脱杀害被害女童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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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起案件的家属态度一致!

被害男孩父亲在一开始就表示愿意拿出后半辈子的决心,为被害男孩讨回公道。如今经过尸检之后,更是直言不讳要帮被害男孩报仇!

被害女童父亲因警方撤案,只能自主提起刑事申诉,并同时要求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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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起案件都让网友产生对法律的质疑!

其实这也不是法律第一次遭受质疑,只要每一次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基本都会让网友产生对法律的质疑,认为法律过度庇佑未成年人,而忽略了被害者及家属,无法体现法律的公平原则,只不过过去大多都是一些校园霸凌,并未真正造成严重后果。

而这两起案件却不同,因为涉及杀害被害者,已经完全触碰到网友的底线,就算明知事不可为,可依旧呼吁要改变法律,不能让法律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挡箭牌。

确实应该改变了!毕竟法律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宽容,实际上是用被害者及家属遭受的伤害去换取,这样实在有点本末倒置,也让法律失去本身的意义。

如果这种情况持续下去,极有可能会导致出现两种局面,一是行凶者不能体会法律的良苦用心,从而更加有恃无恐,高呼“法律能奈我何”;二是被害者家属会认为法律无法为被害者讨回公道,那时无可避免会让家属化身执法者为被害者讨回公道,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意味着以暴制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