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之分布
地主。就户数言约占百分之一地盘大小不等,约自熟田三千石。乃至三百#深度好文计划#石为止。(按吾乡田地水田,例以石斗。计陆田例以亩分计,其而积每二十五石约可合亩制田百亩,下同。)
此外,尚有公田、赏田、庙田等等。其地主则为该地或团体之全体,惟大寺庙田地之主,则恒属该庙之住持。地盘有达至一总者。吾县共分四十八总。
自作农。此种农民,约占五分之一,地盘约自数石乃至二三十石不等
佃农。此种农民,约占四分之一,种田约自数石乃至一二十石不等
雇农。即无田地、无资本,「将力换饭,换工钱」之一种农民也。此种农民可分四种:
一曰长年,多以一年计算,自本年冬月起至次年十月底止。有连作三四年乃至十余年者,但须宾主得宜始能之。工资由介绍人与雇主三而议定,由数串乃至数百串不等,须视本能何如为断,并得逐年增加,饮食多与雇主同,衣服用具概由雇主供给。
无论雇主遭何不幸,而长年之待遇不能疏忽,俗所谓『长工进了门,管你卖人不卖人。』
又云『天炸口,地发裂,长工钱,少不得』至于作工时间,除春秋忙月外余概听其平心工作,否则。虽在忙月。亦由其「不干。」虽介绍人亦无可如之何。于此可见雇农之身价矣。
二曰月工,在吾乡较少,其工资作工时间及待遇概由彼等自议。
三曰散工,即日工,此种雇农。多系由佃农兼作,日作工夜在家。其工作时间:缓月的白上午七时至下午日落,忙月则自上午七时至下午七时或五时,其间除饭后休息外。
上午尚有所谓「头歇。」「二歇。」下午则有「头歇。」「二歇」「三歇。」
每歇至少有一小时。而忙月上下午另有「幺歇。」工作重者另有小餐名曰「喫节届。」待遇亦分忙缓。
缓月素食每日三餐,忙月-如插秧,收谷-则五荤五素,乃至六荤四素。烟叶每日一束,嗜吸与否,例不能少。
酒则听其饮量,工资公议增加。亦分忙绥轻重,去年每日至少二百文。
无论妇孺,忙月工重者乃至四五百文。
督工有由雇主自任者-不督则偷惰,也有由长年代理者。
四曰点工,即承手包办某雇主某工程之一种农民也。此种雇农,亦多系佃农兼作,其工资待遇时间概由彼等而议。其户数比例,关于长年月工者,约占二十分之一,管于后二者。详后佃农兼雇农。
自作农地主。即自行耕种,兼收田租之一种农民也。此种农民,多系由佃农出身,故虽有一部分之田租可收。然其一种坚苦耐劳之精神,并不让于佃农。何也盖彼所希者,尚在纯粹地主之阶级也。
其有一种确实之农事经验,应任村中推第一。而其对佃农雇农也,又无轻薄之态度与行为,吾乡所谓「新发户」者即指此农而言。总计此种农民,约占四十分之一,地盘约自数石乃至四五十石不等。
自作农兼佃农。多系人众田少之一种大家庭农民,此种农民,多富有开垦之精神及特殊之技艺。其勤俭忍耐团结之性质,殊可钦佩。
总计此种农民,约占二十分之一,种田约自数石乃至二十余石不等
佃农兼雇农。即因资本少,佃田少,须兼作雇工始能生活之一种农民也。彼等于农事外,多兼有工匠-如木、瓦、窑、石、竹、衣等-之技能,及负贩之知识以补其不足之需。总计此种农民,约占二十分之七,种田自数斗乃至数石不等。
农民生产收入及纳租情形
农民生产收入可分春秋二季。春季以麦为大宗,豆次之。秋季以稻为大宗,甘薯,玉黍蜀,芝麻、棉花、花生、黍稷等次之。
产量之多少。则以土地之肥瘠与农民之勤惰如何为断。大约每石田麦可收数石,豆可收二三石,惟年丰则多于米熟时刈作肥料。
稻每石田可收十石,乃至十余石。其他杂粮。以凶年种者为多。
若风雨无间产最亦可观,而为穷农度命者,究以甘薯为大宗,故每当秋稻无望时,农人望眼欲穿者。惟此「甘薯丰旺」而已,倘甘薯亦绝望,则今冬明春必有飢荒发生矣。
纳租情形-地主收租
吾乡仅以秋季为限,例分两种一为水稞,即纳谷子。一为旱稞,即折纳租钱。
水稞,每年例取十分之四,实际仅十分之三,旱稞钱不定,取之颇轻。至其情形亦,可略述每常秋收之前佃农则先往地主家,请其示期看稞。
一经示期后,佃农乃请其稞保人及乡中与地主友善者作陪客,届期,佃农则入市沽酒购肉,设筵于家,地主陪客来此,名曰「吃稞饭」。
饭罢,佃农乃导彼等至庄上察阅,归地主让稞,言毕,示期完纳期届。地主如礼宴佃农。倘遇凶年,地主往往仅纳十分之一二或竟完全不纳。以示悯恤。
农民之消质情形
农民之消费。
以「食」为最要,小康之家,日食三发四季白饭。而贫农之食多随季节为转移,收稻食稻,收麦食麦,收其他杂粮,则食其他杂粮。彼等最惧者。为靑黄不接之「二三月。」俗语所谓:「过磨月」即指此月份而言也。
其次。则为「衣」。「衣」在吾乡,以「大布」为主。故消费甚少富者力能衣而多不爱衣,贫者多粗衣而终年无完衣,俗语『身上没有四两泥不是一个种田的。』
正彼等衣服不能爱清洁之形容语也。稍涉礼貌者,则以洋货为是,至丝帛则极少矣。
其次则为「住。」吾乡民房多系土砌瓦盖,年须修理一次。略有添补,再次则为「用。」
如医药,及茶、盐、煤油等日用品消费亦有限。此外所急须革除者。为「烟」「酒」及近来复盛行之「鸦片」三种耗费。
为数颇巨。总计吾乡之农民,丰年入多于出者约占十分之五,出入两抵者十分之四,入不敷出者十分之一,凶年则多入不敷出矣。
农民金融流通情形
吾乡分为「左」「借」「债会」三种:
「左」即彼此或情较深者之暂时通财法,不得取息。
「借」即无定期偿还之通财法,而且有息。凡本地借款较大者,多须有保并行手续及凭。
其次,则为「债会。」债会之发起,多系友人鉴于某亲友勤俭持家,儿女绕膝,资本缺乏,生计艰难。相奉而为之约会。会名颇多,有所谓:「输会「抬头会」「尾鼠会」等等。会员额数亦多不同通常以「八人」「十人」「十六人」为最多,年限准人数。
利息由会员分担开会有定期,每年一次,亦有间年者,多由债务人酒席柬请。会员对于规约颇尊严,所谓「钱齐开席风雨无阻」者是也。
此外。尚有「鸡票」「布条」「纸条」-当铜元十枚二十枚五十枚百枚等乡市票皆因去年官票倒塌,现款缺乏,市乡之人自由发行流通,市面农民不识字者,困甚,想近已废止矣。
佃农与地主之关系
某甲与某乙初未谋面,若欲发生佃农地主之关系,必先经人介绍介绍后,约定时地,以立「据。」名曰「为归。」其据式如下。
倘佃农之庄钱一次不能出淸,则须当交押款,名曰「押字钱。」以保信用。「归」既为后,该佃农乃徙居其屋,耕种其田,界内山场树竹,佃农得自理自用。从此宾主关系,日益亲密。
每年正月初三。佃农乃携茶礼为地主贺年,地主亦宴之。五月端午,地主召佃农过节。七月月节,地主又宴劳佃农。八月中秋,佃携月饼,为地主贺节名曰「送秋。」地主又宴之。
腊月宰年猪,地主又召佃农饮,名曰「喝血忘。」此皆宾主得宜者始能如此也。若夫佃农行为不端,招尤惹祸荒芜田园,或地主故意刻薄。
于是感情决裂,结果佃农乃滥伐其森林,毁其房屋,地主乃还其庄钱,斥退其田,令其迁徙。
农民组织
吾乡除公立小学外,虽有森林会,农会以及临时团练等但无生气,无足称述。其他公塘、公港、公沟,有公事而无组织,更不足道。
农民之迷信种类颇多,关于农事者约可分为数端,兹举如下:
择期。凡较大事项,必先择定吉期。例如,修造、动土、伐木、扫舍、迁徙等。
禁水。除夕日接灶君后,禁水三日,盖避免明年收获时遭害也。
土地会。此会年有二次,上季二月,下季八月,庄上农民集合一处。乐迎土地神像,茶酒香楮款待,或请道师助祭。
祭毕,乃乐送还其祠联曰『虽无晨钟暮鼓,却有春斩秋报。』额曰『保佑一方』或『一方清泰。』总计每年每庄约费洋十元。
打清醮。此事多在每年秋收前后举行,各村镇皆有。届时一经有人提议,凡在村内居民,无论贫富,皆须按力捐款。并推定首人簿备一切,约定时期议定地点。
即道师设坛之所名曰「坐东」。期届,道师开坛诵经,礼拜神像-玉皇大帝、太山老君等等,乐以和之,茶酒香楮祭之。
数十人劳碌终日,前后费时数十日费洋不下三十余元,此犹最通常者也。其规模大者有「一日一夜。」「三日三夜。」「五日五夜。」乃至「七日七夜。」
但举行较稀范园亦大,其耗财费时,较前尤甚,稍一不谨,则肇祸生事。诚有损无益者也,察其宗旨不外「答谢天地。」「赈济孤魂」而已。
孟兰会。此事多任每年七月,概由僧道发起,农民自由捐款,设坛后至少七日始散亦有至十余日者,所费亦不啻打淸醮,意亦赈济孤魂也。
求雨。云集雨降,纯出自然。乡民无知每常天旱之年,辄捐财设坛,悬幡挂榜,道师奏乐诵经,小民三拜九,叩其布置设施较淸醮为周到,其礼拜祈祷,更为迫切。
凡在此界内之居民,一律禁止荤食,时间不定,名曰「革屠。」犯者处罚。并于各居民之门前设置「五方得道行雨龙王」之黄表纸排位,香楮供奉,直至散时为止,甚至成群结队,各执焚香,至附近之仙洞或泉潭朝祷者,名曰「打水」以求滂沱之一现,稍远者次日始返,其用心亦可谓苦也矣。
总之,此事自开始后,鼓乐常三数日夜而不息,费用不下数十元,结果,雨降与否,不可必定,此尚最普通者也。若当大旱之年,常联总或全县而祈祷,其规模则更大,其费用则更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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