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记者从江梅江海公安分局获悉,近日,该局依法处置了一起酒后故意损毁财物案,抓获一名违法嫌疑人。

“有人喝醉酒闹事,把我们宿舍好几个门都踹坏了”。2024年4月3日,江门市公安局高新派出所接到事主报警称,4月2日20时许,在江门市江海区一园区内的宿舍楼里,10间房门被一名男子踢踹造成不同程度的毁坏。

接报后,办案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开展工作。民警通过走访和排查周边公共视频,锁定嫌疑人为冯某(男,33岁,四川叙永县人)。冯某是园区内企业的一名员工,案发时居住在宿舍楼内。民警了解到,案发后,嫌疑人已办理离职并离开了江门。在民警持之以恒的全力追踪下,于6月13日,发现嫌疑人出现在佛山市顺德区,并成功锁定其落脚点。6月13日上午,民警根据线索,成功在嫌疑人的出租屋内将其抓获。

经查,当晚冯某下班后回到宿舍,独自一人喝了一瓶白酒,随后醉意上头,来到走廊外徘徊。再次回到宿舍时,发现门打不开,于是情绪激动,做出疯狂踹门的动作。期间,冯某还往返宿舍楼的5层和6层,任意踢踹路过的宿舍房门,造成了多间房门被毁坏。目前,嫌疑人冯某涉嫌构成故意损毁财物违法行为,已被依法拘留处理。

警方提醒:俗话说,小酒怡情,酗酒伤身。许多人在下班后都喜欢“喝两杯”,可一旦醉意上头,就各有各表现了。饮酒需适度,切勿因酒后失控做出违法行为。酒后失控不仅容易造成财物损失,还可能对他人和自身造成伤害,最终承担法律责任。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戒,适量饮酒。

文、图|记者 彭纪宁 通讯员 高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