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乘摩托车、电动车

要佩戴安全头盔

这是交警部门

絮絮叨叨的“安全经”

可惜总有人置若罔闻

以至突遭车祸时

头部遭受重创

命悬一线 令人扼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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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中午12时许,仙桃市杨林尾镇的蔡某驾驶一辆红色无号牌“本田”牌二轮摩托车,沿仙桃市杨林尾镇共塘公路由西向东行驶,当车行驶至杨林尾永合村路段处时,与一辆“大通”牌轻型厢式货车相撞,造成蔡某受伤、两车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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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交警六大队民警赶赴现场勘查,协助将伤者蔡某送往市人民医院急救。当时蔡某因骑车时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导致颅脑受伤严重。

因蔡某伤情较为严重,在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后,被紧急送往武汉协和医院重症监护室接受治疗。据办案民警介绍,蔡某这种情况,如果当时佩戴了头盔,就不会危及生命。而且巨额的医疗费用,也要根据事故责任来承担,如果当初蔡某戴上一顶小小头盔,不仅关健时刻能保命,更少了事故后续的诸多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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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仙桃交警

责编:周方婷

编审: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