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死了,我为什么不能取他卡里的钱?”江西,儿子突然去世后,大妈想要把儿子卡里的5.5万余元给取出来,却被银行拒绝!银行:“你不能证明你是唯一继承人!”大妈:“我已经证明儿子未婚没有子女,为什么还是不让我取钱?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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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吴大妈的儿子小李于2017年3月21日在江西鹰潭某银行处开了一个银行账户,截止到2023年8月9日,该账户余额是55528.96元。

2023年5月1日,小李不幸去世,吴大妈强忍悲痛料理好儿子的后事后,去银行想把儿子卡里的钱给取出来!

儿子没了,自己岁数大了,只能靠这笔钱养老保障晚年的生活了。可是吴大妈向银行提供户口本,儿子的去世证明以后,银行却拒绝了她的取款要求。

吴大妈本来就在悲痛当中,看到银行不给自己取钱,就质问:“为什么不让我取,这是我儿子留给我的,难道你们想私吞这笔钱吗?”

工作人员连忙解释说:“大妈你别误会,你儿子去世也没有留下遗嘱,所以他的遗产要有继承人继承,比如他的老婆和孩子,都是有权利继承的!”

吴大妈说:“我儿子没有结婚,哪里来的老婆和孩子呢?我就是唯一继承人啊!”

工作人员说:“你说了不算啊,万一你儿子有私生子怎么办?还有你儿子的父亲也有权利继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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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大妈说:“我当初是未婚生子,无法确认孩子的父亲是谁。这些年都是我自己独自抚养孩子长大的!”

可是银行说要对客户的资金安全负责,依然拒绝来吴大妈的取款要钱。

吴大妈认为银行耍无赖想侵占这笔钱,于是将银行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认为,小李生前与银行形成储蓄存款合同关系,而且未立有遗嘱、遗赠抚养协议。所以,其死亡后,在储蓄存款合同中的权利义务由小李的继承人承继。

《民法典》第1127条规定,第一顺序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父母。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也就是说,小李那个从未见过面的父亲也是有继承权的。所以银行拒绝吴大妈也是能理解的。

最后,法院结合吴大妈提交的亲属关系等证明吴大妈系已知明确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故法院对吴大妈要求银行支付小李在该行的余额的诉求予以支持。

此事引发来热议,有网友说,要是儿子欠银行的怎么办?也要银行去证明大妈是唯一还债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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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网友说,千万不要让银行知道去世的消息!不然就麻烦死了!我叔叔去世时,卡里有三万多,我拿他手机绑定他银行卡,再转给我自己,一点不麻烦银行!

还有网友说,银行现在让人失望的都不敢存了,我老公去世后,银行不给取,要本人电话同意,我说人没了,后来要去公正,公证费白白花了4千多!

其实亲人去世后,银行不是不让取,而是要求公证或者法院判决,避免纠纷麻烦!

以前1万元以上就需要公证,现在已经提升到5万元以上。

简单来说,已故亲人的遗产金额在5万以下,那你就不需要提交证明亲属关系的公证书给银行,可以直接提取。

如果遗产金额在5万以上,则还是需要提交相应的公证书给银行!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