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养狗家庭的逐渐增多,因遛狗不拴绳而引发的矛盾也不断增加。
在浙江杭州,正常开车行驶的吴女士,被突然闯出大狗撞坏了车前杠,结果却被交警以“肇事逃逸”罪扣押了车辆,并需向狗主人赔偿3万元。
处理结果如此大跌眼镜,难道其中有猫腻?
案发当日,吴女士开车和朋友外出办事,行驶中,突然有只大狗从路边闯出,因躲闪不及时,撞到了那条狗,没一会儿,那条狗站起来便跑走了。
事发突然,吴女士和朋友都吓坏了,但旁边并没有狗主人,以为是条野狗,当发现车前杠被撞坏时,便自认倒霉,将车开往修理厂。
第二天,令吴女士没想到的是,她放在修理厂的车被交警拖走了,更令她匪夷所思的是,交警说她是肇事逃逸,所以才将车辆扣押。
于是,她匆匆来到交警支队,原来是昨天撞的那只狗的主人报了警。“这只狗非常名贵,在我家养了3年,我待它就孩子一样,你必须得赔我精神损失费3万,如果嫌价格贵的话,完全可以讲价,给两万五也行。”
态度蛮横的狗主人说吴女士撞狗后就开车逃跑,导致自家的狗回到家后不治身亡,说她这是肇事逃逸。
交警支队也表示,吴女士没有下车查看狗的具体情况,狗主人所说属实。
“你是养狗没证件,出门不拴绳,出了事还赖我?”
面对咄咄逼人的狗主人和自己的境地,吴女士只能答应了和解,才得以回家。
吴女士回到家越想越不对劲,于是,便将此向媒体曝光。
吴女士认为这本身就不是自己的责任,狗主人遛狗不拴绳在先,突然闯到路上是她不负责任不看管好,而且大型犬需要办理狗证才能养。
她也承认自己开车撞到了这条狗,但狗竟然还能跑着离开,说明这次撞击并不是致命伤,怎么就是“肇事逃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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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
拴绳遛狗是文明养狗的体现,既是为了别人的,也是为了狗的安全。
此事中的狗主人没有完善的相关证件,案发时也没有拴绳,说明她养狗并不合规也不合法,对狗的安全也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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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常理,因不牵狗绳造成各种事故,喂养者要负大部分责任,但在此案中,狗主人反而诬陷车主并索要赔偿。
更令人费解的是,这件事故中,吴女士竟被交警直接定为肇事逃逸,倒霉的车主也被扣押了车辆。
在车主与狗主人各执一词的争论中,矛盾再次升级。
那么,养狗有什么法律规定吗?
2021年5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遛狗拴绳被很正式的写进了法律。
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任何个人及单位喂养养犬类动物,都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并且要带着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到所在地的养犬登记处进行申请登记。凡是携带犬只出门的,应当严格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要系上犬绳等安全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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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遛狗不拴绳,为何交警对此事的责任划分如此奇怪?难道不是狗主人失责吗?撞狗应该按撞人的来处理吗?
吴女士最终选择再次上诉,并等待更加合理公平的审判结果。
事情一出,引起了广大网友们对交警的讨论。
有网友说,这事得到法院起诉警察和狗主人,得好好查查交警,凭什么安个“肇事逃逸”的罪名?
还有网友说,如果因为狗狗没拴绳横穿公路导致严重交通事故造成车毁人亡,那狗主人就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没给司机修车还反讹司机两万五,真是岂有此理,希望有关上级部门严查交警与狗主人的关系!要让狗主人退还司机两万五,还要给司机修车费、误工费!
也有一些爱狗人士说家中养了宠物,相处久了就相当于一个家人。但狗的生命也依然珍贵,所以吴女士需要为狗主人的家庭一份子负责。
不管何种观点,对于吴女士来说,这分明是一场无妄之灾;对狗来说,更是如此。如果爱心不够,请不要喂养宠物。
笔者提醒,饲养宠物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出门遛狗应拴绳,谨慎看管,以免发生纠纷。
你认为这次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人是谁?可以把你的想法写在下方评论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