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

网友咨询:

约定租赁期限超过二十年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邱士杰律师解答:

一份租赁合同中,如果只是租赁期限超过20年,不存在其他导致合同无效的事由,则只是租赁合同中关于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部分不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超过20年租赁期限的合同,当事人继续保持租赁关系的,为不定期租赁。对于实践中当事人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20年,到期后自动续租20年,对于“到期后自动续租20年”的约定应认定无效。

邱士杰律师补充: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须返还租赁物。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的根本特征。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邱士杰律师

浙江璟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台州市律师协会并购重组与破产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擅长处理公司法律事务、涉房产物业民事纠纷、侵权类纠纷以及刑事辩护案件等,与复星集团、亚太酒店物业、贝壳房产等大型企业有深度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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