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检察院组织参加

禁毒庭审观摩活动

全民禁毒宣传月

为落实区委培育提升“七彩社区”实施方案的要求,着力打造“蓝色”平安社区,增强群众禁毒、防毒、反毒意识,6月19日上午,新都区检察院邀请区交管委、区消管委、社区代表、西南石油大学以及成都市现代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代表共120余人,在新都区法院组织开展毒品庭审观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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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前,新都区检察院精心筹备,针对某小区连续多次发生涉毒案件,选取其中一件具有典型性质的案例作为本次庭审观摩案件。庭审中,公诉人运用多媒体示证方式,对被告人周某某容留他人吸毒的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充分举证,有力指控了本案被告人周某某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的犯罪事实。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围绕定罪量刑、证据事实和法律适用发表了公诉意见,针对本案情况开展法庭教育,结合被告人成长经历,向参与庭审旁听群众生动阐述了毒品对个人、家庭和社会的巨大危害,教育引导群众以此为戒。新都区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以被告人周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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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新都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增强群众的禁毒意识和能力,依法严厉打击涉毒犯罪活动,积极参与禁毒治理,为打造健康无毒新都贡献检察力量。

文 字 | 尹 娟

图 片 | 黄莺芮

编 辑 | 何 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