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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知识产权综合履职能力,实现跨区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形成闭环,推动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6月18日,南江县检察院以一起知识产权不起诉案件为契机,与新都区检察院共同会签《关于建立跨区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反向衔接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做实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会签后,南江县检察院按《意见》规定程序,将李某、叶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检察建议书》移送新都区检察院协助送达和跟踪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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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指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衔接配合,共同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相统一的内在要求。两地检察院要按照严格依法、准确及时、适当必要、充分沟通、协商一致的基本原则,高质效办好每一个行刑反向衔接案件,避免对不起诉人一放了之,确保罚当其错、不枉不纵。

《意见》明确两地检察院协作配合举措,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协助调查取证、信息共享、日常联络、联合宣传、风险防控和舆情应对处置等六项工作机制,对行刑反向衔接案件的移送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同时,对工作中面临的新情况、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通过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方式共同研讨,协商解决。

下一步,南江县检察院将以会签《意见》为契机,不断探索行刑反向衔接的新路径,强化同毗邻检察机关协作配合,持续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履职工作落地落实,形成工作合力,做到不起诉案件案案有监督、件件有落实,持续做优行刑反向衔接,最大限度释放司法效能。

转自|南江检察

巴中检察新媒体工作室

(2024年第9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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