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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赌代理必然存在推广宣传行为,我们在办理案件时,要审查,是否有证据证明被告人存在推广博彩网站的行为。在很多网赌代理案件中,都无法查清被告人的具体推广行为和推广方式。

一、网赌代理常见的推广方式有:

1、通过在微信群、qq群、贴吧、论坛等发送推广链接、二维码等。

2、利用短视频平台引流。利用短视频平台,发布擦边球内容短视频引导下载注册博彩平台。

3、通过运营直播平台或者与直播平台、网络主播合作,推广赌博网站。

①组建粉丝群,发红包,在群里发博彩平台下载链接。

②通过私信弹幕引流。

③在主播个人资料主页中通过“个性签名”等方式展示非法网站信息。

④直播时主播通过口播、内容场景、公屏公告等方式引流,或者引导用户加入第三方粉丝群聊、交流群等,再通过群聊推送涉赌平台。

4、运营色情网站、影视网站或者与他们合作为赌博网站引流。

①通过广告位展示博彩平台广告。

②在影视资源中嵌入博彩平台宣传字幕。

③通过视频弹幕信息、评论内容为博彩引流。

5、通过网络劫持、篡改网页、植入暗链等黑客方式推广引流。

6、通过建站推广、百度竞价或搜索引擎优化技术,推广引流赌博网站。

7、短信群发、邮件群发。

二、从推广方式入手争取罪名不成立的思路总结。

审查嫌疑人与引流平台、引流工具、引流行为之间的关联性证据的证据链的问题。如果争取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就有可能争取到不立案、不批捕、不公诉、罪名不成立等。

1、审查犯罪嫌疑人与引流工具的关联性证据。

引流工具主要分三类:

第一类引流工具:QQ号、微信号、论坛注册号、短视频账号等。

第二类引流工具:黑客工具、入侵劫持植入程序等。

第三类引流工具:群发短信邮件的群控、云控平台。

①是否从被扣押电脑、手机、U盘等电子设备中提取到相关QQ号、发帖号、黑客工具、入侵植入程序、劫持程序、跳转代码等工具性程序的相关的电子数据,是否提取到相关的网址信息、聊天记录、发送记录、发帖记录、弹幕留言等记录。要注意扣押程序以及电子证据提取程序是否合法的问题。

②在各大网站、论坛、搜索引擎、聊天群等发布平台宣传链接的QQ号、微信号、发帖号等账号是否是实名注册,要注意非实名制黑号的关联性中断的认定问题。

③相关账号的IP登录信息、MAC地址是否与嫌疑人产生关联。郑某某、周某某、詹某某三人因为QQ号轨迹信息被抓获,但最终因为证据不足,都是无罪释放。

④入侵劫持程序、植入痕迹与犯罪嫌疑人的关联性。服务器日志、网站日志记录中提取到的相关痕迹与犯罪嫌疑人之间是否具有一致性或关联性。包括:服务器日志、网站日志、用户文件、最近访问记录、浏览器记录、删除数据恢复等电子证据。

2、审查犯罪嫌疑人与引流平台的关联性。

常见的引流平台有:色情网站、直播平台、影视网站、自建网站、境外游戏网站等。

很多人被抓以后,声称自己与涉嫌引流的网站或APP没有任何关系,很多网站、APP由于网站相关备案信息都是虚假的,且服务器在境外,难以查清开发者、运营者,我们办理此类案件时要掌握网站、APP的追踪溯源的证据链问题。

目前部分网站、APP作者和团队已经具备溯源对抗意识并开始采用溯源对抗甚至伪造手段,对代码文件进行痕迹(如生成时间、时区、特殊字符串、语言、C&C域名、团队代码特征、开发坏境等)消除、伪造或混淆处理,另外,大量使用加壳和代码加固方案,也提升了代码痕迹被提取分析的难度。

关于这一部分,我在前面网赌代理专题中已经说过多次,这里就不在重复。

3、审查犯罪嫌疑人与涉案团伙成员的人员链证据。

黑产引流已经形成产业链,很多嫌疑人被抓,是因为上下游参与人被抓而被攀咬或牵连出来,我们在办理案件时,要注意审查与同案犯产生关联性的证据能否形成证据链。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看能否切断与同案犯的关联性。

①成员之间一般都不知道真名,一般使用的都是虚假身份,不添加真实的微信和qq等。

②很多案件中,只是抓获了部分嫌疑人,很多嫌疑人未能抓获到案,造成团伙成员组织难以查清,案件事实认定不全面甚至不能认定,不能收集全案完整的证据链条。

③犯罪分子一般使用蝙蝠、电报、whatsapp等境外聊天软件,这些聊天软件是端到端的加密,服务器不留痕迹,直接用ID登录,不需要绑定任何身份信息,极致安全私密、信息可以双向撤回、删除聊天信息。

④上下线之间使用黑户转账或使用虚拟货币支付,资金流转路径以及资金性质难以查清。

张洪强律师网赌代理专题其他文章:

《网赌代理犯罪研究(一):如何从代理账号上证明无罪和罪轻》

《网赌代理犯罪研究(二):如何从口供角度争取无罪和罪轻》

《网赌代理犯罪研究(三):如何从电子证据上争取最轻的处罚》

《网赌代理犯罪研究(四):从被抓原因上审查罪名是否成立》

《网赌代理犯罪研究(五):从推广引流上审查罪名是否成立》

《网赌代理犯罪研究(六):降低赌资和违法所得金额-保住财产》

《网赌代理犯罪研究(七):下线人数的认定标准》

《网赌代理犯罪研究(八):在赌博网站刷水、对刷的定性问题》

作者:张洪强律师,博彩犯罪研究,禁止转载复制,需要交流的可以百度搜索张洪强律师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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