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孩子入读更好的学校,家长竟将希望寄托于熟人“找关系”,殊不知陷入骗局…… 6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日前,甘肃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案件,家长为让儿子上警校托人找关系被骗9万元,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获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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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意配图 据图虫创意

据公诉机关指控,2023年7月,李某某为能让儿子顺利被甘肃警察学院招录,经朋友介绍认识男子施某某。因孩子高考成绩未达到甘肃警察学院招生分数线,最终无法招录甘肃警察学院。之后,施某某在明知李某某儿子无法被招录到甘肃警察学院的情况下,假称自己有能力托关系让李某某的儿子通过特招渠道进入该校学习,以请客吃饭、送礼等虚假理由,骗李某某分三次向其转账共计9万元,后施某某将骗得资金用于个人挥霍。

公诉机关认为,施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编造虚假理由,骗取被害人信任,诈骗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施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施某某在侦查机关未立案确定是犯罪嫌疑人之前,在一般性排查受口头传唤接受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属自首。施某某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施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同时责令施某某退赔被害人李某某经济损失9万元。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

编辑 郭庄 责编 冯玲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