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医学院通报的一起教学差错。今年5月10日课程上课前,授课的俞莉老师发现其科室的患儿病情危重,疑似脑出血,遂留下来紧急处理,导致未能及时赶到教室,上课迟到29分钟,最终被认定为教学差错,予以扣除当月奖金、全校通报批评以及取消年度考评评优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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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很多网友吵翻了天,觉得这个老师很委屈,不应该受惩罚。

作为不年轻的高校教师,我非常厌恶炒作这件事。因为如果没有网络流量的介入,这是一件非常小的事情。

结果现在弄成这样大的流量,让被处罚的老师和南方医科大学处境非常尴尬,因为现在怎么做都不对了。这对这名老师和南方医科大学都非常不好。大家在网络上的推波助澜,可能会让学校和这名老师倒大霉。

我先给大家科普一下,高校教师迟到可不是小事,是非常严重的教学事故。我到学校的路程大概是开车十分钟,但是我每次都提前将近四十分钟出发。如果天气不好,例如下大雪,我会选择走过去。

每个学校认定的标准都不太一样,但是这名老师迟到29分钟,这个情节非常严重,绝大多数的高校会认定为重大责任事故或者一级事故,惩罚措施也不是罚钱和通报批评。

因为这名老师是因为救人,所以被认定为教学差错,没有认定为事故。惩罚措施是扣钱通报批评和取消评优。这个惩罚对于上课迟到来说是微不足道的。我就是高校教师,我自认为比多数网友了解高校教师。这三项惩罚,其实老师最在意的是通报批评,因为高校老师自尊心比较强,一般都比较爱面子,被通报批评面子上下不来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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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且南方医科大学没有在两方面惩罚这名老师,其一是职称,其二是师德。因为这两项对于这名迟到的老师才是最致命的惩罚。所以可以看出,学校还是以保护这名老师为出发点的。

很多网友说,那为什么需要惩罚呢?这名医生明明是去救人,为什么学校不能网开一面呢?各位可以站在学校的角度看一下这个问题,其实这件事最关键在于这名老师被举报了。学校的行政部门的领导吃饱了撑的,如果没有举报,谁愿意干这样一件得罪人的事。如果没有人举报,这件事教务处长往往会选择性的看不见。但是你举报了,你不处理,那就是你的问题了。

举报这名老师的人,我觉得是这件事最大的功臣。这件事原本可以安安静静的混过去,但是现在不行了。我恶毒的猜测一下,最大的可能是这个老师的某个学生。因为别人不会知道的如此全面和确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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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网友问,明明是去救人,就算是被学校教务处举报了,为什么不能不处罚呢?有这种想法的人往往是在社会上和规则打交道比较少的人。一个制度可以管理人,往往是从两个方面进行,其一是定性,其二是量刑。

定性是什么?这名老师无论什么理由,只要是迟到了,无论你是去救人还是在家睡觉,那么都不影响迟到这件事的事实,所以这件事定性没有问题。

下面的问题就是量刑了,这件事这名医生还是可以处理的更好的。这名老师不应该选择迟到,而是应该选择请假。如果请假串课,那么这件事就没有问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