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列车上裸睡究竟是暴露癖还是在公开耍流氓?
女子用手机记录下了男子的迷惑行为并反映给了大帽子叔叔。
究竟怎么回事?
此事你怎么看?
点个关注不迷路。小编就和大家一起聊聊从北京开往合肥的T35次列车上一男子的奇葩行为。
女子用手机记录下男子的迷惑行为
林子大了真是什么鸟都有。
近日,从北京开往合肥的T35次列车上,就有这么一位猥琐男,所作所为让处在列车包厢中唯一的女性郭女士三观尽毁,直呼辣眼睛。
郭女士称,当时为了拍下男子的猥琐行为和证据,自己假装打开手机在P图,记录下了男子的迷惑行为。
郭女士称,男子深夜在自己的铺位上脱光衣服一丝不挂,对着自己裸睡就算了,更可怕的是期间还故意弄出声音吸引自己。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郭女士称在自己拍下男子的猥琐行为后第一时间报了警。
乘警赶到后男子已经穿上了衣服,面对乘警的质问,男子则辩称自己喝酒了什么都不记得。
对于男子的辩解,郭女士并不认同,郭女士称男子上车后一直在吃东西,应该是清醒的。
最终,工作人员给郭女士调换了铺位,乘警对该男子进行了批评教育。
网友:是不是暴露癖?
男子的行为一经网络曝光,舆论一片哗然,吃瓜群众有指责男子的,也有指责郭女士的。看看网友是怎么说的。
有网友说,有些人还在辩解,公共场合男子全身裸露,这就是违法可以行政处罚的,而不是批评教育。性骚扰行为长期不处理不处罚,只能鼓励更多的人对女性进行性骚扰和性侵害。
有网友说,讲一讲我的经历:十几年前坐长途从长春回北京,没买到卧铺,就坐餐车车厢。
晚上十一点多,有女乘客报警,卧铺有男的骚扰,乘警和程乘务们当时都在餐车聊天,接警后就出警了,过了一会领回来一男的,据说喝多了骚扰女性,乘警让他就在餐车直到下车,他不干骂骂咧咧,被乘警关小屋了,这才是正确处理方式。
有网友说,一直不明白为什么卧铺男女不分开隔间,以前不用身份证买票可以理解,现在身份证号码是可以区别男女的。
小编观点
第一:从法律层面看。列车包厢属于公共场所,男子在公共场所故意裸体的行为可以视为性骚扰、侵犯他人隐私或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行为。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条款之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
第二:从道德层面看。男子的猥琐行为伤害性不大,侮辱性极强,是对社会公德的极大破坏,更是对法律的亵渎。
小编想说的是,对于这样的猥琐男一方面要进行依法惩治,坚持露头就打,坚持打早打小,做到杀一儆百,以儆效尤。
另一方面,在条件允许,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列车卧铺包厢确实应该男女分开,以便更好地保护公民个人隐私和预防异性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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