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成效,全文共计2384字,阅读完毕约需12分钟

一、女性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最近看到这样的法治旧闻:

2021年8月,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女性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并牵头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妇女联合会等共九部门共同出台《关于建立女性犯罪记录封存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

该制度规定女性犯罪记录封存的对象为:行为对犯罪时年满18周岁,因过失犯罪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因故意犯罪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免予刑事处罚以及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女性被告人。

封存内容包括涉及女性被告人自立案侦查至刑罚执行完毕整个刑事诉讼活动中所形成的所有案件材料,还规定了宣传限制、庭审保密、档案管理、查询审核等具体方面,确保制度规范运行。

在漳州中院牵头下,九部门还召开联席会议,就建立机制、联动举措、信息共享等方面进行会商。根据联动机制文件规定,各部门在职能范围内做好犯罪记录封存相关工作,共同落实好女性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及时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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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进步还是退步?

说实话,笔者一开始看到这条新闻,甚至当成是谣言看待的,但是经查证发现属实后,颇为震惊。

看问题要客观,先说说这项制度的好处吧。

1. 促进女性犯罪者的社会再融入

封存犯罪记录可以帮助女性在求职、申请住房和获得教育机会时不受过去记录的影响,从而更容易重新融入社会。

2. 减少歧视

有犯罪记录的女性在就业市场上常常面临歧视,封存记录可以减轻这种不公平待遇,帮助她们重新获得尊严和自信。

3.降低女性再犯罪率

通过减少社会对女性的歧视和排斥,封存记录可以鼓励这些女性过上守法的生活,降低再犯率。

4.维持家庭稳定

女性通常在家庭中扮演重要角色,封存犯罪记录可以帮助她们更好地支持家庭,维持家庭稳定,有利于子女的成长和发展。

说完好处,说问题。

1、涉嫌违宪、违法

我国《宪法》规定:

《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我国《刑法》规定:

《刑法》第一百条 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

虽然我国《宪法》是什么情况大家都很清楚,但是毕竟“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写进宪法的内容,总不能像乔治奥威尔《动物庄园》里那样:“所有动物一律平等。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加平等。”

难道女性犯罪就比男性犯罪(LGBT或其他第三类性别等的犯罪问题暂不讨论)更需要保护?女性犯罪人员就比同样的男性犯罪人员更平等?

漳州的规定真的有涉嫌违宪、违法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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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造成公共安全隐患

封存犯罪记录可能会被视为对公共安全的隐患,尤其是在涉及严重犯罪的情况下。雇主、学校或其他机构无法完全了解申请者的背景,可能会产生一定的风险。

3. 损害单位、他人知情权

公众有权知晓某些信息,而封存记录可能会影响正当的知情权。

按照漳州《关于建立女性犯罪记录封存工作联动机制的意见》,对过失犯罪姑且不论,但对因故意犯罪被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等刑罚的女性封存犯罪记录真的好吗?漳州中院有没有统计过全市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女性犯罪的罪名类别占比?

按照笔者的工作经验,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女性犯罪的常见罪名:盗窃、诈骗、故意伤害、介绍容留卖淫、贩卖运输毒品、强制侮辱等。

说一起笔者接触到的一起强制侮辱案件:

2023年4月14日上午,小美(女)等人因怀疑受害人吕某在网上传播小美的不雅视频、在背后骂脏话等琐事对吕某心生不满,小美遂伙同A、B、C、D、E、F(均为女性)等人,在某公寓内,采用扇巴掌、拳打脚踢、强脱衣裤裸露身体、用酸奶浇头、强迫下跪、强迫吃掉落在地上的葡萄等方式殴打、强制侮辱被害人吕某,致其身体多处受伤。期间,小美、A、B、C等多名在场人员使用手机拍摄殴打、侮辱过程,并将视频通过网络互传或发送他人。经鉴定,被害人吕某所受之伤构成轻伤二级。

这起案件的七名被告人均为年轻未婚女性,由于存在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情节,大部分从犯都有可能在一年以下量刑,如果按照漳州的规定,都是需要对犯罪记录进行封存,用来保障她们的就业、婚恋、家庭等不受歧视。

这种案件被告人的犯罪记录封存,对于他们今后的工作单位、婚恋对象是否公平?是否影响工作单位、婚恋对象的知情权?这些都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

我们要避免对女性犯罪人员的歧视,难道就靠犯罪记录封存这种方式?

福建漳州这个地方,真的是司法“创新”的神奇地点。

早在1996年,漳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开始把原来单纯的刑事案件110“匪警”电话,改为报警服务台;并公开对社会承诺:“有警必接、有难必帮、有险必救,有求必应”。

此后,所谓的“四有四必”在全国推广,这种大包大揽、极大浪费警力谋求警务工作表面政绩的做法,给全国警务工作带来巨大的压力。

在原公安部长落马之后,“四有四必”也悄然离场。

2019年,就连漳州自己也撑不下去了。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市司法局和漳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出台《漳州市公安110非警务事项与12345、12319、12348三个平台对接分流实施方案》、《人民调解与110非警务事项对接分流机制实施方案》、《漳州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对接110非警务事项分流处置方案》,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漳州市正式启动公安110非警务事项与12345、12319、12348平台对接分流机制。此后,噪音污染、家庭纠纷、邻里纠纷、婚恋纠纷、经济纠纷、医疗纠纷、租赁纠纷等非警务报警求助,漳州警方不再受理,而是分流到12345便民服务平台和12348司法行政平台调解处置。

回想起漳州“四有四必”的这场闹剧,不禁对漳州的“女性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又有了新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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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结语

所有动物一律平等,但有些动物比其他动物更加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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