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布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红星新闻记者对比发现,相比于去年7月的征求意见稿,这次公布的《规定》增加了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原则,明确公安、文旅、广电等部门开展监督管理工作,在预警、处置和保护方面增加了多条实施细则。

6月14日,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规定》出台标志着我国的反网络暴力法律体系构建日趋完善。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认为,《规定》重视了平台在网暴信息治理中的作用,规定更加细化,在实践中增强了平台的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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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配图 据ICphoto

规定:

涉网暴违规情形将进用户信用记录

朱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202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规定了网络暴力涉及到犯罪的适用法律问题和具体措施。这次《规定》的发布,则弥补了对信息治理这个领域的空白,标志着我国反网络暴力法律体系构建日趋完善。

朱巍认为,这次出台专项规定与未来立法并不冲突,很多法律都经历了从文件到部门规章到立法的过程。“未来应该会响应多年来人大代表的呼吁,出台专门的反网络暴力法。”

《规定》提到,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暴力信息预警模型,综合实践类别、针对主体、参与人数、信息内容、发布频次、环节场景、举报投诉等因素,及时发现预警网络暴力信息风险。此外,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建立健全用户账号信用管理体系,将涉网络暴力信息违法违规情形记入用户信用记录,依法依约降低账号信用等级或者列入黑名单,并据以限制账号功能或停止相关服务。

朱巍认为,这次《规定》最大的亮点就是预防预警相关规定。因为网络暴力一旦形成,无论如何处置,对人的损害是很难完全抚平的,应该尽量避免出现网络暴力。通过管理前置,建立相关的分类标准,建立特征库和样本库,用技术的手段去加强监测,从源头上加强治理。

把反网暴信息管理纳入生态治理体系中是朱巍认为的第二个亮点,对群组、评论转发、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的详细规定,背后都有近年来网信办的相关管理规范。这次《规定》就是把之前的管理规范结合到反网络暴力领域中,全生态化管理。

专家:

平台在反网暴方面承担更多具体义务

刘德良认为,这次《规定》中他最为看好的地方,是详细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在网络暴力信息预警、处置、保护方面的一些具体义务和要求,增加了很多具有可操作性的具体规定。

在刘德良看来,此前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民法典、刑法都对反网络暴力有相关规定,但往往不够细化,欠缺操作性,《规定》很好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刘德良提到,早在2009年侵权责任法制定时,他就提过建议,要求平台对网络上明显的违法侵权信息采取有效措施。刘德良认为,让平台在发布、传播、控制、预防等方面承担相应义务,对于预防和治理网络暴力有关键的意义。这次《规定》的出台,代表着国家开始重视平台在治理中的作用。

红星新闻记者 付垚 实习记者 刘亚洲 北京报道

编辑 何先锋 责编 邓旆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