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作声明:本文为虚构创作,请勿与现实关联

1974年,香港明月大厦一名女学生独自在家时被人杀害,她生前遭到了侵犯。
警方在现场发现了凶手的衣物纤维、脚印,还提取到了死者体内遗留的精液,也曾高度怀疑一个屡次盗窃、抢劫、性侵女子的嫌犯,但他最终在这起奸杀案上被判无罪。
这起奸杀案也一度成了30年未破案的悬案。直到凶手写了一封自首信,这个案子才得以侦破。
而凶手之所以写自首信,是因为每晚睡觉都觉得有女鬼压床,听起来是不是很玄乎?
接下来,为你详细讲解这个案子的来龙去脉。
一、女学生在家遇害
1974年5月27日下午1点左右,家住香港明月大厦10楼的住户李女士回到了家。当她打开房门的那一瞬间,发现家里的东西被翻得到处都是,凌乱不堪。
她立马走进女儿的房间,发现女儿此时衣衫不整的躺在床上,裙子被扯到了膝盖下,脖子上缠绕着一条领带。
她呼唤着女儿的名字,但毫无反应,她走上去摸了摸女儿的手,已经冰冷。而且女儿的皮肤已经开始发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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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看到女儿尸体的那一刻,李女士感觉时间仿佛凝固了,内心的悲痛无以复加。她哭泣着,用颤抖的声音,给警方打了一个报警电话。
之后,女孩的父亲也很快赶回了家。
警方接到报警电话后,立即赶到现场,在现场做了仔细勘查:
1) 死者家里门窗完好,没有遭到破坏。
2)现场有多枚男士的脚印,且床上发现了不属于死者的衣服纤维,应该是凶手留下来的。
3)死者身上有多处瘀伤,说明死者生前曾做过反抗。
4)死者生前被性侵,体内有男性的精液。
5)死者死亡原因是窒息。
通过死者身上的尸斑,法医推断,女孩遇害时间已超过24小时,具体死亡时间应该是在5月25号晚上到5月26日凌晨之间遇害的。
据女孩的母亲说,平时每个周六,她和女儿一起会到坪洲的丈夫那里,丈夫在那里开了一个五金厂,非常忙,平时就住在厂里。
这个周六,因为女儿学校没有放假,她就在周五晚上一个人前往坪洲,独自将女儿留在家里。
离开家时,她还特意叮嘱女儿晚上要将门窗关好,不要给其他人开门。没想,还是发生了悲剧。
值得注意的是,香港到了5月下旬,天气已经比较炎热了,70年代那会,空调还没有在香港推广,所以一般住户晚上都会开窗通风。
警方从受害人家里门窗没有遭到破坏这点推断,凶手可能是下面三种方式的一种进入死者家的。
第一种情况: 死者认识凶手,所以毫无防备地给凶手开了门,属于熟人作案。
第二种情况:当死者开门的那一刻,凶手尾随在身后,趁机进入了室内。
第三种情况:凶手从窗户爬进受害人家里。
二、死者家庭情况
死者名叫龚亿静,出生在上海,儿时随父母移居香港。她上面有一个哥哥,一个姐姐。
父亲在离家比较远的坪洲开了一个五金厂,哥哥当时在父亲开的五金厂里帮忙,担任主管。五金厂平时经常加班,所以父亲和哥哥平时就住在厂里。
姐姐结婚后也搬离了家,所以家里平时就只剩下龚亿静和母亲住。
死者遇害时还是一名学生,学习成绩优异,而且擅长打乒乓球。她平时的社交圈子非常简单,交往对象都是同学。
案发前,她与两个女同学关系比较密切,且从未有男同学到家里找她,案发前她也没有谈恋爱。
警方分析,熟人作案的可能性比较小。受害人当时上高中,已经有了较强的安全意识,晚上不会随便给人开门。
侦查人员绕着明月大厦走了一圈,仔细观察后,他们发现明月大厦的一楼楼顶有一处宽敞的露台。
另外,大厦的排水管道就铺在大厦墙外,而且排水管进入每一个单元的家里。
从露台很容易爬上排水管,而从排水管也很容易爬进那大厦的任何一个单位。
有侦查人员在露台上,发现了一些男士鞋印。经对比,露台上的鞋印与案发现场的鞋印完全吻合。
这说明,凶手是从露台爬上排水管,然后通过排水管进入死者的家。
当时明月大楼的一楼设有值班人员,大厦每天晚上12点关门,早上6点开门。
值得注意的是,值班人员当时主要是负责关门和开门,当时也没有安装监控设备,无法从监控查看大厦外墙的情况。
值班人员主要是待在值班室,所以对于有人通过排水管爬进住户这件事,也毫无察觉。
警方还走访了明月大厦的其他住户,问他们案犯当晚是否听到了异常的声音。住户们表示并没有听到呼救或者异常的声音。
不过,有几个单位的住户反映,案发当晚,他们家里的财物被盗窃了,门窗同样没有被破坏。他们怀疑窃贼是通过窗户进入家中的。
通过住户反映的情况,侦查人员更加确信,杀害龚亿静的凶手是从排水管爬进窗户,然后潜入受害人的家。
三、怀疑对象被判无罪
这个案子,当时警方在案发现场收集到了嫌疑人的衣服纤维,鞋印,以及死者体内遗留的精液。
照说,物证还是比较充足的。
但是,70年代的DNA 技术还没有兴起,无法通过精液来确定嫌疑人的DNA ,然后通过DNA 锁定嫌疑人。当时的技术只能对精液做一个大致类型的区分。
虽然警方掌握了以上的物证,但当时没有监控,没有目击证人,导致案件的侦查也是困难重重。
龚亿静遇害7个月后,香港警方接到报警,有女子称自己遭到抢劫和性侵,女子描述了嫌疑人的外貌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