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

夏季来临,高温、暴雨等极端天气多发频发,多数企业处于产销旺季,电气设备设施超负荷、大功率运转时有发生,暑期出游活动增多, 景区景点人员较为密集,诱发事故的因素交织叠加。为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安全氛围,更有效维护好全体市民生命财产安全,绥化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提醒您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01

防火安全

不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占用、损坏和遮挡消防设施,不占用消防车道。不要安装全封闭式防盗窗网封闭阳台和窗户。严格遵守森林防火相关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烧垃圾、丢烟头、野外烧烤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02

电动车安全

要将电动车集中停放在建筑外部独立区域充电,严禁飞线充电,严禁进入电梯等封闭聚集空间,严禁在建筑疏散通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停放。充电时应尽量在白天有人看管的情况下进行,并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充满电后要及时切断电源。电池应杜绝超期服役、私自改装。日常应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电路的检查,避免线路老化、磨损造成的串电、火灾事故。

03

用电安全

要正确使用合格家用电器,选择安全可靠的电源插座和开关,不私拉乱接电线插座,不超负荷充电用电。要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线路,注意保养和维修。外出和临睡前要关闭电器、燃气炉具,熄灭火源。要正确使用合格家用电器,选择安全可靠的电源插座和开关,不私拉乱接电线插座,不超负荷充电用电。要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线路,注意保养和维修。外出和临睡前要关闭电器、燃气炉具,熄灭火源。

04

预防溺水

家长要加强对孩子的监护,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经常开展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教育孩子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会水性的学生不能擅自下水施救。

05

防范自然灾害

要关注天气预报,及时防范高温、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可能诱发的次生灾害。要学习和掌握安全风险防范知识,提前做好应急准备,提高自救互救能力。一旦发现险情隐患,及时报告,及时转移,减少损失。

06

交通安全

开车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无证驾驶,不超速,不超载,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非法载客。乘车时不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坐无牌无证、超载超员、客货混装车辆。严禁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摩托车非法载人。

07

人员密集场所安全

进入公共场所时,注意观察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牢记疏散方向。参加群众性活动时,事前认真阅读活动须知,牢记逃生路线、应急指示标识。宾馆、饭店、商场、餐饮、娱乐、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者要保证疏散通道和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器材保持完好有效。

08

燃气安全

使用燃气时,要注意观察燃气具燃烧情况,使用完毕要做到“人走、火灭、阀关严”。如长时间外出,要检查室内燃气设施有无异常,谨记关闭炉具阀、燃气灶前阀、燃气表前阀等阀门,以免造成安全隐患。燃气泄漏时要迅速关闭气阀并开窗通风,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不在现场拨打电话。

09

企业安全

要密切关注掌握天气预报和灾害信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强化工艺过程控制,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生产,必要情况下适当降低生产负荷。严格装置开停车和检维修管理,加强对动火、进入有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组织开展防高温、防汛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强化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和安全培训,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来源:绥化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