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

食以安为先

在日常生活中

我们都非常关注食品安全问题

近日

市市场监管局公布5宗

2024年上半年“铁拳”行动(食品)典型案例

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01

2023年9月24日,省市场监管局在河源市某贸易有限公司对连平县某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天然水进行抽检,经检验,该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3年11月1日,连平县市场监管局将报告书送达连平县某有限公司并对该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抽检批次饮用天然水。经查明,该公司生产上述饮用水不合格的原因系容器桶未消毒完全导致,该公司收到不合格报告书后立即对该批次饮用水进行召回及销毁。

就当事人生产经营被容器污染的食品饮用天然水的违法行为,连平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02

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2024年1月12日,连平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连平县陂头镇某批发部进行检查,在该批发部货架发现“老潮州肉饼”“流心酥(芝士味)”等食品已经过期。经查明,上述食品是该批发部于2023年8月从韶关市翁源县一商店购进,当事人能够提供购进票据和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

就当事人经营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连平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立即停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定期检查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03

根据消费者投诉举报线索,2024年2月19日,龙川县市场监管局对龙川某生态旅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在该公司销售货架发现“统一阿萨姆奶茶饮料”等食品已超过保质期。经查明,上述食品是从龙川县某商行购进,当事人在经营过程中未对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进行及时清理,并且当事人未保管好进货票据及建立购进台账。

就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龙川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04

2024年2月27日,紫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紫金县某幼儿园食堂进行检查,在储物间货架上发现甜脯萝卜条1箱,该食品原料已超过保质期。经查明,该甜脯萝卜条是从紫金县一副食品店购进,用于制作员工餐供老师食用。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

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期间,能积极配合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并向该局提交了一份减轻处罚申请书和整改报告,紫金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05

2024年2月2日,和平县市场监管局对河源市某药品有限公司和平某分店进行检查,在该店货架发现野生枸杞1罐,该野生枸杞肉眼可见虫蛀。经确认,枸杞是药食同源产品,上述野生枸杞外包装标签未标明医疗功效,认定为食品。经查明,上述食品是从农贸市场购进。

当事人销售虫蛀枸杞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能够积极配合调查,涉案枸杞案值较小且未造成危害后果,当事人也积极落实整改,和平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食品安全是相关企业的生命线

更是底线、红线

把好食品安全关

才能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让消费者安心、放心

来源:河源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