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安局长为获提拔,竟写60多封举报信诬告“竞争对手”!

原创 李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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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为了当更大的官,发疯了。

疯,是不择手段,是疯狂!

6月13日,黑龙江省纪委监委机关、黑龙江省公安厅通报了7起惩治诬告陷害典型案例。孙某某诬告哈尔滨市公安局相关党员干部案,尤为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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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孙某某,就是孙祥雨。

孙祥雨的身份也不简单,曾任哈尔滨市呼兰区副区长、市公安局呼兰分局局长,南岗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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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不满足,想当更大的官,掌握更大的权。

孙祥雨想“进步”,按说也不算错,只要干出成绩,能有所作为,自然就会“有位”。

但是,这家伙偏偏“剑走偏锋”,捏造事实,虚构举报人,撰写举报信60余封,指使他人向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哈尔滨市纪委监委等反映哈尔滨市公安局6名党员干部行贿受贿、贪污、搞不正当男女关系等问题。

60多封举报信啊,孙祥雨太有“功夫”了;6名干部啊,大家都不好吗?

人心不正,看一切都歪了。

有关部门一查,原来都是诬告。

最终,孙祥雨“偷鸡不成折把米”,把自己弄进去了。

再一查,孙祥雨自己也不是好东西:违反政治纪律,政治品行恶劣,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廉洁纪律,搞钱色交易;违反工作纪律,工作时间擅自脱岗,在执纪执法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务晋升、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徇私舞弊,滥用职权,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涉嫌滥用职权罪......

贪财、爱色、滥权......他一样都没少干。最让人瞧不起的,是写告状信诬告陷害别人,“自己一身白毛毛,还说别人是小鬼”。

孙祥雨,才是一个“十恶不赦”的家伙。

他本想为升官“扫清障碍”,结果自己成了被扫的垃圾!

我们都知道,真正的“优秀人才”,应该是德才兼备。

一起共事的官员,本应合力搞好工作,即便是“竞争对手”,也凭政绩、凭本领去竞争,用下三滥的手段去诬告,就肯定有人要“进去”。

要么,就是被举报的人真不干净,举报内容属实;要么,就是举报者自己有问题,内容属于捏造。结果,不仅没有把别人举报倒,反过来自己也要被查处。

这叫什么来着?叫“偷鸡不成蚀把米”,叫“灯没有吹灭,反而把自己的胡子烧了”。

现在倒好,孙祥雨直接进去吃牢饭了。

前些年,一度流行“举报”,很多贪官污吏就是被举报出来的。这几年,贪官抓得差不多了,很多举报者反倒有了问题。

河南信阳市纪委,曾通报5起跑官卖官、在干部选拔任用期间诬告陷害他人案例;

湖北省首例因诬告陷害公职人员入刑的案件,一审落槌,诬告者获刑一年;

北方工业大学党委原常委、副校长沈志莉,先后20余次向中央纪委、北京市纪委、市委巡视组、市教委等多家单位进行匿名诬告,涉及2所高校及市委教育工委8名局级领导干部,对学校政治生态造成严重破坏。后因受贿罪,沈志莉一审获刑十年......

工作和生活中,少数人为达到某种目的,以无中生有、歪曲事实、恶意中伤为基本特征的诬告陷害,不仅会抹黑一个干部的清白,影响一个干部的政治前途,干扰组织人事工作,更会破坏一个地区、行业、领域良好的政治生态。

选拔德才兼备的干部,很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