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县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岷县强胜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何讲玮与被执行人曹全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曹全林未按执行通知书履行义务,未按财产报告令申报财产,且规避执行。为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提高执行效率,维护司法权威,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曹全林及其财产,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曹全林,男,汉族,1983年12月8日生,甘肃省清水县人,住甘肃省清水县贾川乡阳湾村阳湾10号,身份证号:62052119831208****。
未履行标的:11000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曹全林下落并由本院实际控制,或提供可执行的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使得申请执行人债权得以全部实现的,申请执行人自愿支付悬赏金1000元。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被执行人有关执行线索的,本院将对提供线索之人的信息予以保密。同时本院提醒,严禁使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举报电话:19993203636 19993222991
联系人:任法官
岷县人民法院
2024年6月11日
来源:岷县法院 〡 编辑整理: 掌上陇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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