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财政局供稿(张 建)今年以来,区财政局积极贯彻教育优先发展理念,扎实落实各学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财政资助政策。2024年春季学期,区财政共发放学生资助资金467.025万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6945人次。其中:学前教育阶段38.4万元,惠及768人次;义务教育阶段资金326.925万元,惠及5160人次;高中教育阶段资金68.5万元,惠及685人次;中职教育阶段资金33.2万元,惠及332人次。

一是及时足额保障资金。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学生基础数据,按学前教育阶段每生每年1000元、小学教育阶段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教育阶段每生每年1250元、高中教育阶段每生每年2000元以及中职教育阶段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足额发放资助资金,确保贫困学生受助群体“应助尽助”。

二是严格审核精准帮扶。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文件精神,对符合规定的学生进行学杂费减免。2024春季学期,共减免183名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高中生学杂费共计15.372万元。同时,在学杂费减免资格审核过程中,积极配合教育等部门优化审批环节、加快审批流程,认真核对资助数据,确保学生资助更加精准。

三是动态监管规范资助。配合教育部门动态监测管理困难学生数据,并不定期检查资助经费使用管理情况,规范困难学生资助范围。同时,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进行全流程动态监控,确保资助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确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来源:通州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