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当前反邪教工作新形势、新要求,

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

共同参与反邪教斗争和平安建设,

及时发现报告风险苗头和问题隐患,

依法严惩邪教违法犯罪,

确保全市社会政治大局安全稳定,

特发布如下有奖举报公告,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

身边的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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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细则

奖励范围

(一)制作、印刷、运输、邮寄、储藏、传播印有邪教内容的图片、传单、标语、报纸、书籍、期刊、录音带、录像带、光盘、横幅、标识、旗帜、纪念品、徽章等物品的行为;

(二)在居民区、街面道路、公园商超、车站等公共场所以书写、喷涂、张贴、悬挂横幅标语或是播放音(视)频、呼喊口号、演讲等方式宣扬涉邪内容的行为;

(三)在微信、微博、QQ、抖音、小视频及其他新媒体平台宣扬邪教内容的行为;

(四)制作、散发或大量使用印有邪教反动口号的人民币宣扬邪教邪说的行为;

(五)利用各种方式诱导各类人群加入邪教组织,进行相关活动的行为;

(六)制造散布迷信邪说,教唆蒙骗或裹挟他人绝食、拒医、自杀、自焚、自爆等行为;

(七)组织或参与地下非法聚集宣扬邪教等串联活动,与境外机构组织或人员勾联从事邪教活动的行为;

(八)其他类型涉邪教违法行为。

奖励标准

(一)在居民区、街面道路、公园商超、车站等公共场所发现并及时清除邪教反动宣传内容的,经公安机关核实,视情节奖励人民币100至300元;

(二)发现并协助处置发放、张贴、抛洒、悬挂邪教反宣资料物品等现行活动的,经公安机关核实,视情节奖励人民币300至500元;

(三)发现并举报在微信、微博、QQ、抖音、小视频及其他新媒体平台或通过手机、蓝牙、LED屏等方式进行反动宣传活动的,经公安机关核实,视情节奖励人民币500至1000元;

(四)发现并及时举报、制止破坏反邪教宣传设施等违法行为的,经公安机关核实,视情节奖励人民币500元至1000元;

(五)提供邪教人员印制、运输、储藏反动宣传物品等线索,经公安机关查实,视情节奖励人民币1000至3000元;

(六)发现并举报培训机构、信息咨询公司等打着“心灵培训”“领导力培训”“灵修”等旗号,通过授课、演讲等方式宣扬邪教、拉人入教、进行精神控制的,经公安机关核实,视情节奖励人民币2000元至5000元;

(七)提供未被相关部门掌握的邪教人员信息,或者提供邪教人员聚集场所信息,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3人以上)的,视人员级别(头目、骨干、一般人员等),奖励人民币10000至20000元;

(八)提供重大案件线索或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为成功侦破有重大影响的涉邪案(事)件或有效防范涉邪人员规模性聚集、进京到省赴市等事件的,经公安机关查实,视情节奖励人民币10000至30000元。

提醒事项

本细则奖励的所有被举报违法犯罪行为仅限于发生在崇州市境内或涉崇州的案(事)件。本细则奖励对象包括网格员、微网格员、“红袖套”、其他群防群治力量和人民群众。存在法定职责和法定义务情形的,不适用本细则。

举报途径

(一)拨打报警电话110(或者028-82270050)或镇(街道)、派出所值班电话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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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直接到公安派出所、镇(街道)现场实名举报;

(三)通过信件(包括图像、视频等资料)向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举报;

(四)通过其他有效途径举报。

奖励认定及审核程序

(一)无法验证举报人身份、无法与举报人取得联系的、举报内容不属实的不予奖励;对同一举报事项,奖励最先举报人。

(二)公安派出所负责收集、核实、登记举报线索信息,镇(街道)、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初审,崇州市举报邪教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奖励评审小组(见附件1)负责审核认定,市委政法委负责实施奖励。

(三)原则上举报线索信息奖励自审核认定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施。

(四)举报人在被告知奖励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奖励。举报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励的,视为主动放弃。

(五)奖励实施单位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如有泄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泄密人员责任。征得举报人同意后,奖励实施单位可单独或会同有关单位,在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的前提下举行奖励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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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承诺

1、绝对保密。对举报人一切信息将给予最高规格的保密管理,绝对不会泄露您个人的一切信息。

2、大胆举报。您负责大胆举报,我们负责调查核实,一经查实,我们将以银行转账、现金、微信、支付宝等方式直接兑现奖励,并随时接受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