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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浙江台州一餐馆内小男孩被打的事,大家应该都知道了吧。原本不大一点的事,硬是被家长搞上了热搜。

当天,两名五六岁的小男孩,一人拿了一根塑料棍,在餐馆内闹着玩。黑衣服的小男孩,先动手用塑料棍敲了红衣服小孩的头,然后,红衣服小孩做了一个举棍子向前的动作,实际上并没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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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是这个简单的举动,黑衣服旁边的家长怒了,一个跳跃,从椅子上起来后,就冲到了红衣服男孩面前。

先用手打掉了他手中的玩具,然后一个大巴掌,狠狠扇在孩子脸上,小孩倒在了地上,可想而知,这一个巴掌的力气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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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为这就完了?这个家长随后还抽出了皮带,不断恐吓孩子,幸好最后服务员出面,制止了事情继续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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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男孩的家长随后报警,经过调查发现,两个小孩认识,还是同班同学。事发时,打人的家长以为自己孩子被欺负才上手,最后两家达成和解。据说,打人的家长赔付了一万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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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打人的视频,我也认真看了一遍。关于打人家长的说法,我坚决不认可。从两孩子刚开始嬉戏打闹,黑衣服孩子的家长一直坐在旁边,而且全程观看,他很清楚事情的真实经过。

明明他的儿子先动手,对面的孩子才准备反击,但一点也没碰到他的孩子。可按照家长的意思,他是看到自己孩子被欺负才打人,这不是睁着眼睛说瞎话吗?

假设一下,就算红衣服小孩打了他的孩子,孩子之间的打闹,家长也不至于下这么重的黑手啊?你怕自己的孩子被欺负,可你动手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被你打的孩子,也是别人家的宝贝?护犊子心切,可以理解,可作为一个大人,不能仗着自己身高马大,就公然欺负一个小孩吧?

如果对方家长也在场,为了孩子起了纠纷,你冲动保护自己的孩子,我还敬你是条汉子。可你明知自己孩子理亏,还下这种狠手,我打心里看不起这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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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最后的处理结果,很多网友纷纷表示:我要是家长,绝不和解。这种人就应该让他留下案底,一万三的赔偿金,能抹去孩子的心理阴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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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家长表示,我知道遇到问题用暴力不好,但看了视频后,真想让大家一人给他一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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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家长认为,孩子之间的打闹,只要不是恶意,家长看到分开就好了,最多出手制止一下。这个打人的家长明显有暴力倾向,如果是我的孩子,我先让赔礼道歉,然后拒绝和解,该怎么办就怎么办。就算是和解,一万三也太少了,应该翻几倍赔,不是在乎这点钱,主要是想通过这种惩罚,让这种人长点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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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很多父母都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可这件事上,为什么大家都不愿意和解呢?因为,我们一直坚信法律保护的应该是受害者,不是施暴者。

不能因为两个孩子是同班同学,本着以后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原则,就理所当然认为出了事,就应该和解。

可做出和解决定的时候,问过被打孩子的意愿吗?他有没有接受打人家长和同学的道歉?六岁的年龄,他应该能记住很多事了,今天发生的事,确定对他以后的成长没有任何影响?我们呼吁和谐,但真心建议,不要把任何事都用“和谐”的方式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