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谢佳、通讯员刘宇翔报道:5月18日,记者从浙江省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区分局获悉,去年10月以来,普陀区分局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以“海岛共富警务”为抓手,联合普陀区人民法院创新建立“涉民商事诉讼案件被告身份信息协查工作机制”,有效解决当事人因被告信息不全申请立案“空跑”“多跑”的难题,全力保障群众、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该机制推行7个月以来,共帮助小微市场主体确认拟起诉对象身份信息93人次,法院据此受立案93件,已追回拖欠货款60万元。

普陀警方坚持在“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基础上,持续深化公安、法院两方合作,以机制牵引聚合力,零距离打破公民信息查询壁垒,畅通民商事诉讼通道;通过统一工作流程、协查标准,规范受理审查、核准登记、信息查询、复函反馈等各个环节,实现法院和公安增值服务同频共振,破解因小微市场主体未能提供确切被告身份信息导致审判机关未能及时受立案难题。

据了解,为保障机制顺畅推进,普陀警方还打造“前台+后台”政务会客枢纽:一方面,打破属地制约,实行“同区异地、全域通办”模式,逐步将身份协查审核只由“一个中心”办理,拓展至“1+7”多点位信息协查(即区级行政审批中心和7个基层派出所),多元化增加“前台”服务渠道;另一方面,依托互联网线上服务平台,“后台”接单式开展信息查询服务,专属“信息查询助手”网上一对一双向互动配合,进一步减少群众办事往返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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