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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与泰兴法院的前期沟通,高新法院于2024年5月23日派遭先锋一队前往泰兴,在当晚22时30分与泰兴法院泰兴公安共同开展“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之2024年度“夏季攻势”集中行动,对14起社会反映强烈的涉民生小标的案件开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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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盐城的王某欠 17747.58未偿还,高新法院立案执行后多次寻找王某未果,王某经传唤未到法院接受执行谈话,亦未申报财产,也未履行与债权人达成的和解协议(15000元一次性了结或每月偿还 2000元直至 17747.58元还清为止)。执行人员到达王某位于泰兴市姚王镇的住所后,经过近二十分钟的敲门,王某终将其住所的卷帘门打开,并电话通知好友到现场帮助解决本案的债务,但遭好友拒绝,后王某被执行人员强制带至泰兴法院。因王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高新法院于次日对王某实施司法拘留10日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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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联合集中执行行动,全程长达六小时,于次日凌晨4时30分结束,共计搜查被执行人住所14处,拘传6人,执行完毕1件,和解2件,司法拘留4人,执行到位74100元.本次行动联合集中执行行动,体现了“全市执行一盘棋”同时也增加了两地法院的协作和兄弟感情,切实保障了执行权利人的法律利益。

撰稿 | 夏誉峰

编辑 | 陈 璐

校对 | 王 萌

审核 | 郭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