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是全国第四个“民法典宣传月”,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规划,营造良好的知法、学法、懂法、守法的法治环境,近日,江苏省靖江市烟草专卖局(以下简称“靖江烟草”)紧扣“美好生活·法典相伴”活动主题,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民法典宣传走深走实,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让广大群众知“典”学“典”用“典”,“典”亮美好生活。

法“典”入机关 引领强示范

靖江烟草组织干部职工观看民法典案例小视频,让大家深入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重要意义,深刻感悟我国法治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

员工们针对民法典重点内容进行了分组讨论和“学习笔记”交流,进一步加深对民法典的学习和应用,强化了专卖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责任,切实提升了依法行政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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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烟草组织员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法“典”进组户 服务办实事

“张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所以,您在出租人同意后,可以将房屋再转租给他人。”靖江烟草普法志愿者钱鹏就某农贸市场零售客户张子彬提出的房屋租赁问题进行解答。

靖江烟草普法志愿者以“宣传员”的身份,走街串巷来到零售户店内,围绕当前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为群众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尤其就群众关心的房屋出租、民间借贷和电信网络诈骗等内容,并以诚信互助小组为平台,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积极解答群众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重要摘选和相关内容制成宣传单页,方便更多的群众阅读和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内容,营造了全民参与学习民法典的良好氛围。

法“典”入基层 普法“零距离”

为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法律维权意识、安全防范意识,充分发挥民法典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靖江烟草积极参与市委组织部开展的“靖邻四季,你我共享”优质服务到基层活动,开展基层普法系列活动。

“老乡,咱家门口的公共设施、道路可不能当作自家的晒粮场,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在“靖邻四季,你我共享”系列普法活动中,靖江烟草组织志愿者组成“普法小分队”,进村进社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这些民法典知识在生活中太实用了,我会向家人朋友们宣传普及,让大家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都能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希望这样的活动能够长期开展下去。”作为普法宣传活动的众多对象之一,靖江市靖城街道小关庙社区居民陆为民高兴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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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烟草志愿者向社区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下一步,靖江烟草将继续结合各类法治宣传日、法律实施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做好普法工作,营造全民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让法治文明“典”亮人民群众的新生活,让遵法守法成为社会常态,让知法懂法用法走进群众心里。(钱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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