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年初以来,内蒙古通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食药安办联合公安、教育、卫健委等部门组成行动专班,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为期半年的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此次行动覆盖全市各学校食堂、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和校外供餐单位,重点检查设备设施、餐饮用具清洗消毒、食品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规范操作等情况,督促学校、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责任,规范学校食堂承包经营行为。

为建立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通辽市市场监管局把“互联网+明厨亮灶”作为校园食品安全提升的重要内容,将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部位和重点环节从“后台”搬到“前台”,实现校方和监管部门实时监管。目前,全市837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已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此外,还创新实施了信用升级分类监管,将辖区内所有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其200米以内的餐饮食品经营单位均评定为高风险单位,全部升级为D级管理(信用评级分类共分A、B、C、D四个等级,D级为检查频次最高的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日常监管检查频次,及时发现化解风险隐患。

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校外供餐单位、大宗食品供应商、小饭桌、学校(幼儿园)食堂2856家次,发现存在问题142个,立案3起,责令整改89家,发布《通辽市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典型案例》2批次,曝光典型案例5起。(刘安琪)

来源:通辽市委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