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临泉县市场监管局开出首张“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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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12日,临泉县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临泉县某酒吧向未成年销售啤酒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2024年4月1日凌晨,4名未成年人进入涉案酒吧,酒吧未进行阻拦,并向4名未成年人销售啤酒,随后,该4名未成年人在经营场所内饮酒。临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给予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该案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以来,我县作出的首份向未成年人违法售酒的行政处罚决定。饮酒严重损害未成年身体健康和智力发育,还可能诱发各类刑事违法犯罪行为。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临泉县市场监管局扎实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执法行动,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良好的成长环境。

提示:

1.烟酒柜台需在醒目位置摆放“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提示牌,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

2.建议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不让孩子代买烟酒,不在未成年人集中的场所吸烟饮酒,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3.保护未成年人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如发现向未成年人售酒等违法违规情况,请及时拨打“12315”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来源:临泉市场监管

各经营单位要提高守法经营意识

避免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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