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邱睦

通讯员 徐春想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武汉市蔡甸区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就地快速化解矛盾纷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工作目标,广泛开展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三进”工作。

近日,蔡甸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三进”平台,与奓山街司法所携手走进企业,诉前联合调解一起劳动纠纷案件。

技术改进致原岗“消亡”转岗无果引发劳动“风波”

小梅原是某公司数据员,因公司于2024年进行设备升级取消了数据岗位,让已工作5年的小梅在公司无“用武之地”,经与公司协商转岗无果,小梅欲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但双方因经济补偿争议较大无法达成一致,小梅于5月13日起诉至蔡甸法院并申请诉前调解,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1万5千余元。

“讨要说法”反激化矛盾冲突升级忙“求助”法院

蔡甸法院收到该案后,迅速推送至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委派基层治理单位奓山街司法所协同调解此案。经初步审查并联系双方后,承办人定于5月下旬进行诉前调解。但在5月15日上午9时,承办人突然接到小梅的电话,“法官,你可得帮帮我……”,小梅焦急地向承办人陈述,其向公司要补偿款时,因公司只愿意赔偿3000元且态度不好,她“气不过”与人事经理发生口角后,一怒之下打了对方一拳,对方欲回击时被其他在场同事拉住,现双方剑拔弩张。

部门联合谋“三进”协作全力解纠纷终“冰释前嫌”

为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承办人立即前往公司住所地,并迅速联系司法所工作人员协同调解此案。经承办人员详细释明经济补偿金的相关规定后,公司明白了3000元经济补偿金与法律规定相差甚远,自愿增加金额。经奓山街司法所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释法说理,小梅对一时冲动打了他人的行为非常惭愧,且念及公司往日情谊,自愿降低经济补偿金数额。小梅的诚恳道歉也让紧张的双方关系有所缓和,公司的人事经理接受道歉并表示谅解。经过奓山法庭和奓山街司法所共同努力,小梅与公司达成一致协议,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公司支付小梅经济补偿金6800元后双方再无争议。小梅依据协议当即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蔡甸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蔡甸法院将继续大力推动调解平台“三进”工作,升级“线上功夫”,练好“脚下功夫”,加强“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力度,让调解平台多点“泥土味”,协同基层治理单位、调解组织等将更多矛盾纠纷就地发现、就地调处,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新实效。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