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寓新政细则出炉!

日前,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布了《关于明确我市商务公寓等类住宅水电气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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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指出,佛山商务公寓等类住宅用于居民家庭住宅居住,且抄表到户单独计费的,方可申请其水电气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通知自5月13日有效。

通知原文如下:

一、对我市商务公寓等类住宅用于居民家庭住宅居住,且抄表到户单独计费的,由居民提出申请,经供电供气供水单位核查后,其水电气执行居民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对我市商务公寓等类住宅从事商业经营行为的,其用电仍实行对应的工商业电价,用水用气实行对应的非居民用水价格、非居民管道天然气价格。

二、供电供气供水单位要向社会公开办理流程和指引等相关信息,简化申请,提供线上、线下办理渠道,并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审核及现场实际用途核查。经确认是用于居民家庭住宅居住的,原则上在30天内予以办妥。

三、本通知自2024年5月13日起执行。国家、省有新的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