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纲,乃一九零三年生,河北磁县人也。少时,于家乡一带求学,一九二七年,入河北省立第七师范学校,光景之间,遇进步思潮,积极参与爱国运动。毕业归里,担任乡校教员,犹志在救国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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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三零年,王氏投身我党,隐姓埋名,以教员身份从事地下工作。惜一九三二年,王氏遭敌囚禁,囹圄之中,守初心如一,死不屈服,敌人屡判其死刑,幸得狱友协助,于行刑之前,越狱得脱,夺回自由。

得自由后,王维纲迅速重回组织怀抱。抗战全面爆发,王氏身影频现晋冀豫区,专事宣传组织等职,不畏艰险,与敌斗争不懈。解放战争时,王氏随中原野战军,参与鲁西南、淮海、渡江等战役,斩获国军有生力量。

新中国立,王维纲往西南挺进,参与西南解放战役。解放之后,留驻当地,荣任自贡市委书记、市长,及重庆市委第三书记等职。在任期间,王氏积极肃清国民党余孽,主持镇反、三反等运动,巩固新政权之根基。

一九五三年,王维纲奔赴全国总工会,投身工人事务,后又荣任中监委委员及秘书长,涉足新中国监察业务。一九五九年,年逾五旬之龄,王氏调至最高人民法院,担副院长一职。

随后,王维纲竭力推动新中国司法建设,为其发展贡献良多。可惜一九六六年,特殊时期来临,王氏亦遭受迫害,工作暂停。然身处逆境,王维纲依然坚韧与“四人帮”周旋,充分展示了党员之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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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帮”覆灭后,王维纲再度踏入司法殿堂,一九七七年,回归最高人民法院,继续担任副院长。一九七八年,中纪委重建,王维纲入选,成为中纪委常委。此时,王氏虽已年老,却以老当益壮之态,积极参与改革开放时期之纪检监察工作,捍卫党纪严肃。

王维纲生平自律严谨,毫无特权之念,对待子女与工作人员,要求严格,绝不纵容私利。对于吃穿亦不讲究,直至临终,依然朴素。一九八四年,王维纲因病辞世,享年八十一岁,他留下的遗言激励后人:“我们是无产者,两袖清风,一无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