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上午,江安法院邀请了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国有企业)、江安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共计60余人,现场旁听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原国有企业干部犯受贿罪一案。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黄某利用职务便利,在为公司职工购买纪念品期间,为供应商提供帮助,收受他人所送现金200余万元人民币,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法庭针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和罪名,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以及量刑情节进行了充分的法庭辩论。被告人黄某自愿认罪认罚,在最后陈述中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深深地后悔,希望以他的深刻教训警示所有人。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此次“零距离”旁听庭审活动是江安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严厉打击企业职务犯罪、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下一步,江安法院将聚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将“我为高质量发展”落到实处。

来源:江安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