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22时许,得荣县公安局阿洛贡卡点执勤民警辅警在开展例行检查工作时,在一辆越野车上发现两只疑似岩羊的野生动物尸体,执勤民警立刻上报指挥中心,接到指令后,得荣县局党委高度重视,食药环森大队民警辅警赶赴现场展开调查。

经核查:鲁茸某某、斯那某某如实供述自己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犯罪事实,两名嫌疑人在德钦县羊拉乡山上利用铁丝制作陷阱进行捕获,欲将两只岩羊卖至香格里拉市,途经阿洛贡卡点时被执勤民警辅警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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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初步核查:该野生动物为国家二级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岩羊,此案已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得荣公安已于5月7日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

-警方提示-

甘孜公安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破坏自然保护地、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等犯罪活动。同时倡导广大群众呵护野生动物、爱护生态环境,自觉抵制非法收购、出售、饲养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共同守护和谐美丽的生态家园。

编辑:宋超

责编:韩冰

审核:陈有伟

审定:李晓霞

信息来源:平安得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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