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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夏之日,万物并秀。吃腻了鱼、肉的人们开始走进山野田间,采摘新鲜蔬菜,品尝野菜美味。其中曲麻菜、生菜等蘸酱吃法深受赤峰市民的喜爱,但有些“菜”可不能真当“蘸酱菜”。

近日,松山区公安分局查处一起非法种植毒品原种植物案,抓获违法嫌疑人1名,铲除罂粟植株99 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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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3日,在“利剑-24”踏查铲毒专项行动中,城子派出所在辖区张姓村民的大棚内查获 99 棵罂粟植株,将种植人张某某抓获。“我种它只是当蘸酱菜吃,不知道会违法……”错误的认知不能成为张某某违法的“挡箭牌”,民警耐心地对张某某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向其详细讲解了种植罂粟的严重危害和违法性质。在民警们的教育引导下,张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将99棵罂粟植株全部铲除。但张某某的行为已构成违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张某某被松山区公安分局给予行政处罚。

一直以来,松山区公安分局始终坚持“春抓禁种、夏抓铲除”,持续开展踏查铲毒专项行动,以“不漏一处、不放一株、不留死角”的工作要求,深入田间地头、房前屋后、温室暖棚等有可能种植毒品原植物的重点区域进行实地踏查,从源头上预防和打击种植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提升广大群众防毒拒毒意识,警民携手,共同实现辖区内毒品原植物“零种零产”,共创全民禁毒社会,共建幸福美好生活。来自:平安松山

罂粟不是蔬菜,而是毒品原植物,严禁食用,更不能种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种植、买卖、储存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以上行为均涉嫌违法犯罪。种植罂粟不满50株的,处500元以下罚款;50-500株的,处治安拘留;500株以上的,应当立案,追究种植人的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只要种植罂粟,一棵也是违法!

来源 │赤峰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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