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不掉“链”
立夏已过,气温逐渐升高
平时“萌萌哒”的宠物也会受到影响
宠物急躁期随之到来
遛狗牵绳,必不可少
灌南公安持续开展
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全面查纠无主犬、流浪犬、遛狗不牵绳
犬只粪便不清理、犬只不挂犬牌等
不文明养犬行为
通过不断加强对
公园、广场等场所犬类管理
持续开展集中整治
营造文明养犬氛围
共同创建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
文明养犬
宠爱有方
通过发放资料、法律宣讲等形式
深入开展文明养犬宣传
让辖区群众了解文明养犬的重要性
建立辖区文明养犬共识
连日来
共发放宣传册500余份
捕捉收容流浪犬只13只
劝导不文明养犬行为50余次
文明养犬,法律有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三十条规定
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规定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根据《连云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四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养区内饲养市、县(区)人民政府禁止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盲人饲养导盲犬和军犬、警犬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携犬出户应当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长度不超过2米的束犬链(绳),为允许饲养的大型犬、烈性犬佩戴嘴套,及时清理犬类粪便。
大型犬、烈性犬的体型和种类认定标准以及禁养区范围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宠”爱有方,我们这样做!
@灌南养犬人
下面这些犬只,不能养!
县城区禁养犬品种类型
向下滑动查看全部
养“文明犬”
做“文明养犬人”
是每位居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文明养犬,从我做起!
来源:灌南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