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5月8日消息(记者 陈越)据信用中国网站,近日,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罚款40万元。

违法事实显示,2024年2月6日,龙华分局收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转办函》线索转办,反映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在自设网站发布的宣传图文,出现使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商业营销的情形,并使用违背公序良俗的广告语,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龙华分局当日予以立案调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椰树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7月25日,主要经营范围有食品、饮料的投资及管理;机械制造及维修;饮料技术咨询服务;农副产品收购。今年4月初,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赵波卸任董事长,由何春玲接任。目前,赵波仍担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兼总经理。

近年来,椰树多次因营销冲上热搜或被处以罚款,原因大多为被质疑低俗广告、虚假宣传。

2019年2月,椰树集团一则广告视频画面中,几个穿泳衣的女性模特在海边奔跑,配文“从小喝到大”,被网友指责为低俗、虚假广告。而椰树集团则表示“我从小喝到大”广告词指的不是椰汁丰胸,而是指从小孩开始喝到长大成人,以此宣传消费者对椰树牌椰汁信得过,并不违反广告法。随后,监管部门认定该广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对椰树集团罚款20万元,但椰树依然在包装上保留了“从小喝到大”的宣传语。

2019年3月,国家广电总局指出椰树牌椰汁部分版本广告宣扬低俗内容、违背社会风尚,价值导向存在偏差,对部分广告进行了停播处理。同年3月27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原工商局认定椰树牌椰汁广告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对椰树集团罚款20万元。

2021年3月,椰树集团发布了“培养正副总经理”的招聘广告,称“入学就有车、有房、有高薪、有前途,能致富,肯定有帅哥美女追”,被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处以罚款40万元。

据椰树集团新春开门会披露,2023年,椰树集团实现全年总销量70万吨,同比增长10.26%;销售额50亿元,同比增长3.08%;上缴税金6.82亿元,同比增长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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