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城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一起刑事案件,德城区某公司员工涉嫌两种犯罪被查明。

涉案人付某峰(男,38岁),山东瑞泰奇洗涤消毒科技有限公司原沈阳办事处负责人,户籍所在地及住址均为德州市德城区。因涉嫌犯职务侵占罪、脱逃罪于2023年10月21日被逮捕。

经审理查明:

一、职务侵占事实

2020年5月至2021年6月,涉案人付某峰担任山东瑞泰奇洗涤消毒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办事处负责人,负责仓库管理、货物销售、收取货款等工作,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截留公司货款等方式,多次侵吞公司财物累计30万余元,用于赌博和自己及家庭日常花销。

二、脱逃事实

2023年9月13日,涉案人付某峰在德州警方押解下,乘坐Z502火车从海南返回德州。2023年9月15日途经郑州站时,付某峰趁民警不备挣脱手铐,下车逃离,后于当晚再次被抓获。

涉案人付某峰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并将部分违法所得用于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付某峰在押解途中脱逃,其行为构成脱逃罪。付某峰具有坦白、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对其予以从轻处罚。付某峰一人犯数罪,对其予以数罪并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百一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九条第一、三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付某峰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犯脱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二、责令付某峰退赔赃款人民币三十万二千一百六十元七角,返还山东瑞泰奇洗涤消毒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同步推送至: 网易新闻、腾讯新闻等客户端。

本站专注德州大城小事、为民办事。(联系本站可添加主编微信号:12929066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