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舅子给老板79万元用于投资房地产项目。

老板和另外四人以1600万元价格拍得一块地,并签《承包合同》约定由老板承包经营。

拿到地后,老板才与小舅子成立新公司。

新公司注册资本800万元,老板认缴出资600万元持股75%,小舅子认缴出资200万元持股25%。

但小舅子只支付79万元,却起诉要求股权比例为42.4%,老板亏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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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成立后由老板经营,夫妻两人还用自己家房子抵押为公司贷款。

公司赚了钱后,老板向小舅子支付了410万元。

虽然小舅子已经拿回5倍收益,但随着房价上涨,股权价值可能已经达数亿元,面对如此巨额的利益,人心很难经得起考验,兄弟姐妹也不例外。

小舅子去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自己的股权比例为42.4%,并要求支付2600万元分红。

而老板也去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自己100%持股,并提出:

(1)承包合同由老板一个人承包,股权应归老板一人所有。

(2)就算小舅子有股权,也只有79/1600=4.9%。

(3)再不济,小舅子的股权最多为79/800=9.875%。

(4)小舅子已从公司拿回410万元,应视为抽逃出资或退股,已经没有股权。

这起官司费尽周折,经历了一审、二审、再审,最高检察院抗诉、最高法院判决,历时6年四次判决,经历多次反复后老板还是输了官司。

原因如下:

(1)股东对公司的出资分两个阶段,先认缴后实缴,没有认缴就没有实缴的基础。

(2)拍地时公司还没成立,没有签署公司章程,股东还没认缴出资,也就不存在股权分配的问题。

(3)公司成立时的公司章程规定,两人的认缴出资比例为75%、25%。

(4)虽然小舅子只支付79万元,并没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支付200万元出资。

但老板将花1600万元拍得的土地投入公司,用1600万元完成了800万元注册资本的实缴,所以股东已经完成实缴出资义务。

(5)双方并没有对股权分配做特殊约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小舅子认缴出资200万元,股权比例为200/800=25%。

就是不管股东实际支付了多少钱,如果没有特殊约定,默认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计算股权比例,而不是按照股东出钱的比例计算股权。

这是《股权进阶》书里介绍的一个案例,书里还介绍了108个真实的股权案例,有200亿元的上市公司也踩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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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设计有三种工具,注册资本是计算股权的标尺,很多人不会用就踩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