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国际劳动节又到了,今天写写几个劳动者保护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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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劳动法强制互联网大厂减少加班,员工并没得利。减少了互联网大厂员工收入,也推进了部分互联网大厂“老化”。员工工作时间大幅减少,互联网大厂并没有雇佣更多的员工,而是压缩了项目,甚至裁员以“降本增效”。即使没被裁,员工由于加班时间的大幅减少,收入也大降。有的员工甚至因收入下降导致还房贷都成了问题。头部互联网大厂是少数加班工资给得很足的企业,减少了加班,企业和员工都不是赢家。

2、保护生育期女职工利益,女职工就业更难。女职工进入怀孕、生育、哺育期,劳动法都有明确的条款保护。这是在保护女职工的利益,但是这种保护肯定会大幅降低女职工在这段时间的工作产出,而企业仍需向其付出足够高的报酬。有女职工刚开始试用,就向公司宣告怀孕。这样的例子反复被宣扬,使得中小企业不愿意雇佣生育期的女职工。

3、竞业禁止,员工离职即失业。竞业禁止出现,本来是要减少极少数的公司管理高层、技术骨干跳槽到竞争对手那里对公司业务的影响。但一些公司将此条款覆盖到很大比例的员工,包括一些辅助岗位,也包括一些因岗位取消被公司裁掉的员工。实际上,竞业禁止仅适用于极少数人群,且公司要为离职员工不到竞争对手那里工作提供高额的补偿。国内一些公司补偿很少、覆盖员工很多、限制很多,导致员工离职即失业,这同样不合理。另公司根据劳动法对员工离职提供的“N+1”补偿,并不是竞业禁止补偿,竞业禁止需另外支付。

4、员工接触的公司文件、资料是公司机密。这明显把“机密”扩大化了。“机密”仅指非常少量的内容,公司内部仅少数人可接触到,且这些内容的存放、转移、使用等都应该有严格的规定,且公司不仅有保密制度,向涉密员工宣贯,而且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以从理论上保证保密制度的执行到位。有些公司甚至把公开发布的白皮书、宣传资料也作为公司机密,这明显扩大了机密的范围,且公司根本没能力限制其向外传送。

5、五一劳动节要给员工放一天公休假,还要构成五天的“中长假”,以让员工休息好。例如今年五一节形成了“班5+休1+班3+休5+班6+休1+班5”的大幅调整,包括两个双休变单休和一个六天连续工作。这种调整对公司正常业务流程的影响超过了两周,员工累,公司乱,还导致交通出现很陡的峰值,多个旅游景点人满为患。

劳动者保护并非无止境,需寻求劳动者和雇佣机构之间的均衡,无论向劳动者倾斜还是向雇佣机构倾斜,很可能双方的利益都受损,尤其是一些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