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依法使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固定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现将我区的5处交通技术监控、执法取证设备向社会公布,并于2024年5月3日正式启用。

1、汇泉路二手车市场北门违停球机

2、中兴大道与北山路路口

3、解放路与龙头路路口

4、衡山路与龙城路路口

5、振兴路与兴华路路口

特此通告

枣庄市公安局市中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4月28日

来源:市中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