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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

公示2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莆田平安医院

及妇产科医师罗某珠

违反相关医疗规定

分别被处20000元和

10000元的行政处罚

莆田平安医院使用妇产科医师罗某珠开展医疗美容项目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处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罗某珠未按照执业范围执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莆田市城厢区卫生健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编辑:小吴同学

▌校对:小陈同学

▌审核:蔡蔡子

▌来源:闽中网转自莆田市城厢区人民政府网站

▌法律顾问:陈少东律师(微信:nxnx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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