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2024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以来,玉林市法院积极响应,迅速落实,相继发出多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并针对父母对孩子的不当行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切实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玉州区法院

近日,玉州区人民法院共向16名未成年人的父母发出31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我们庭集中审理玉州区的家事案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以及被害人是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在审理涉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我们发现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主要原因是家庭教育缺失。很多失足少年自幼父母离异,由于父母对子女的关爱不足,导致这些孩子更易犯罪或成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希望你回去能好好想想,跟妻子好好沟通,找到你们夫妻关系的卡点,去突破这些卡点,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玉林人民法庭的办案法官苦口婆心地劝导一位准备起诉离婚的男子刘某。

“法官,我再想一下,我也不想影响孩子。”

“现在我们向你发出一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请你认真阅读并切实履行起父母的监护职责,请务必注意,不要因为夫妻关系影响到亲子关系。要让孩子在爱与温暖中健康成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北流市法院

4月23日下午,北流市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向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

原告潘某(女)与被告黄某(男)于2019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由于被告对原告的婚后生活不闻不问,争吵不断,也不交付相关生活费用,没有尽到夫妻相互帮助的义务,潘某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故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与黄某离婚,儿子由潘某抚养。

案件办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黄娜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了解双方诉求后,对夫妻感情问题进行了心理疏导,但双方均认为感情确已破裂,无和好可能,同意离婚,一致同意儿子由潘某抚养。黄娜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就离婚后父母抚养未成年人的权利义务进行详细的释法析理。经法定程序后,该案调解离婚。案后,法官向潘某进行未成年人教育提示,要密切关注孩子心理健康。潘某对法官的用心用情表示感谢。

博白县法院

4月17日,博白县人民法院根据工作意见指导,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原告刘某某(女)、被告高某(男)在2010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先后生育了3个孩子,均未成年。由于婚后争吵不断,刘某某向博白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与高某离婚。2023年8月,法院作出不准原、被告离婚的判决。之后,双方既不往来,也不通讯联络,更不履行夫妻义务,而孩子们也在双方的离婚纠纷中深受影响。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及自己的合法权益,刘某某再次起诉离婚,并希望妥善解决3个孩子的抚养问题。

3个孩子尚未成年,孩子的抚养问题是双方最主要的争议焦点。为避免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4月17日,附城人民法庭员额法官刘文根据近期家事审判工作的工作要求,在庭审前依法向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指导下,详细学习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的内容,并签字确认,当庭表示,今后即便夫妻关系解除,也会认真履行家庭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抚养教育,确保孩子健康成长。目前该案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的重要部分,伴随着孩子的一生,也影响着孩子的一生,一份提示书带给父母的不仅是提醒和约束,更是对其正确履行家庭责任的助力和期待。”主办法官表示,向离婚当事人依法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目的是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福绵区法院

4月19日,福绵区法院向一起涉及三名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离婚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小红(化名)与大壮(化名)于2012年底通过媒人介绍认识,认识两三个月之后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三个子女。婚后大壮外出广东务工,小红在福绵区家里带娃,因双方长期处于分居状态,未能培养感情。大壮每年只是在重大节假日才从广东回家,但是每次回家都会因为琐事与小红争吵。大壮的父母对小红心有不满,双方关系不和睦。小红认为双方的感情已完全破裂已无复合之可能,遂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三个子女均由其抚养。而大壮辩称除非三个子女归其抚养,否则不同意离婚。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案件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的基本情况,深入分析了双方矛盾的根源和分歧的焦点,通过耐心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关于监护人责任与义务的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双方能够放下对抗情绪,履行好未成年人的抚养、教育以及保护义务,慎重对待子女抚养事宜。经过庭审前后的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促使双方就婚姻及子女抚养、探视问题达成了共识。

根据《意见》,福绵区法院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该提示旨在引导离婚案件当事人双方在解决婚姻问题的同时,切实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和保护责任,唤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对未成年子女的责任感,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下一步,福绵区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常态化推进“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以司法力量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丨玉州法院 北流法院 博白法院 福绵法院

编辑丨林小雨

玉林中院新媒体团队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