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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十项行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

中国教育报客户端讯(记者 杜亚丽 刘少利 尹长俊)近日,吉林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措施》对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留吉回吉来吉就业创业,共推出“乐业吉林”援助行动、“筑梦吉林”引航行动、“唱响吉林”扶持行动等“10项行动”的30条具体措施。

为强化就业岗位供给,《措施》明确稳定政策性岗位和公共部门岗位,持续稳定公务员招考规模,统筹安排事业单位年度招聘计划60%以上招聘高校毕业生,国有企业招聘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倾斜。开发市场化岗位,围绕吉林省培育“四大集群”、发展“六新产业”、建设“四新设施”发展格局,全省每年拓展、归集就业岗位至少20万个。

为优化就业服务,《措施》提出完善县(市、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实训中心服务功能,发挥留吉就业“蓄水池”作用,吸纳本地户籍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入驻,提供“1311*N”服务(1311即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1次就业见习,N即多次服务)、实习实践及求职能力实训,通过岗位匹配、见习留用、自主创业等渠道退出实训中心。入驻期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对2年后难以实现就业的,按相关规定予以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全省就业创业实训中心每年计划吸纳8000人,给予入驻高校毕业生每人每月补助1500元。

同时,为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保障,《措施》强调持续开展人力资源市场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就业领域违法行为。加强招聘行为监管,坚决打击虚假招聘、“黑中介”等违法活动。严厉惩戒恶意解约等失信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着力维护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合法权益。

来源:中国教育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