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县城区域道路交通环境
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提高全民遵守交通法规意识
自2024年5月6日起
在县城区域内开展为期一年的
“两轮、三轮电瓶车、摩托车、农用低速机动车”
(简称“四车”)
整治和乱停乱放治理专项行动
01
整治时间
2024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6日
02
整治重点
重点检查两轮、三轮电瓶车、摩托车、农用低速机动车随意变道穿行、逆向行驶、不按车道行驶、假牌套牌上路行驶、违法载人、无证驾驶、不遵守交通信号灯,不戴安全头盔,酒后驾驶非法改(拼)装、加装遮阳篷,机动车乱停乱放、非机动车占用机动车道和整治道路两侧违停等违法违规行为
03
整治内容
电动自行车“四必须一严禁”
1、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必须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登记上牌;
2、驾驶期间应当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3、必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无非机动车道的请靠道路右侧行驶;
4、通过路口时必须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在斑马线通行;
5、严禁实施闯红灯、逆行、非法加装遮阳伞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轮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三必须一严禁"
1、驾驶摩托车(含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必须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驾驶员准驾不符,将会被扣除准驾驾驶证9分,无证驾驶,将可能会面临行政拘留的处罚;
2、车辆必须按规定安装号牌并取得车辆行驶证、购置交强险;
3、驾乘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4、严禁实施酒后驾驶、闯红灯、逆行、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
电动三、四轮车、农用低速机动车
1、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
2、驾驶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在禁行的道路上行驶的;
3、驾驶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非法从事载客营运、占道经营和违法载人的;
4、驾驶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乱停乱放、随意掉头、逆向行驶等违反交通法规的。
请广大市民在 2024年5月6日前自行整改,本通告自2024年5月6日起执行,整治期间,望市民朋友们积极配合交警工作,对妨碍执法或煽动、组织、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阳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0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