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更多图片

4月25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在中关村论坛“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论坛”上发布了“2023年北京市知识产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来源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编辑 | 布鲁斯

2023年北京市知识产权行政、司法部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战略部署,按照《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工作要求,不断创新工作模式,高质量推进案件办理,持续提升首都法治化营商环境软实力。

4月25日,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在中关村论坛“全球知识产权保护与创新论坛”上发布了“2023年北京市知识产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中英文)。这些案例充分展示了北京市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创新举措和显著成效,为国内外企业在京创新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推动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社会氛围。

附2023年北京市知识产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中文版(For English version, please click "Read more" at the end of this article. 英文版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获取):

2023年北京市知识产权领域

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案例一

案件名称

当庭调解涉及有害生物防除剂发明专利侵权案

办案单位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案情简介

2023年日本某公司发现北京某公司未经许可许诺销售陕西某公司制造、许诺销售、销售的氟雷拉纳产品落入其涉及有害生物防除剂发明专利的权利保护范围,构成侵权。因此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出处理请求。经组织各方进行观点阐述、举证质证、技术比对,认定涉案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在此基础上,各方当庭同意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陕西某公司按照协议当庭支付赔偿金。

典型意义

本案请求人为外国医药企业,被请求人亦为国内知名药企,本案经审理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立即履行。体现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对国内外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有利于构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和良好营商环境。

案例二

案件名称

“野格”商标惩罚性赔偿纠纷案

办案单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马斯特公司享有“野格”等注册商标专用权。圣罗拉公司在其生产和销售的利口酒酒瓶标签、瓶盖、官网等上使用“野格哈古雷斯”等标志,攀附马斯特公司品牌声誉的主观故意明显,且侵权情节严重,侵犯了马斯特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一审法院支持马斯特公司的惩罚性赔偿请求判决圣罗拉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000万元等。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典型意义

本案为适用惩罚赔偿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通过适用惩罚性赔偿的高额判赔,惩治、遏制 “全方位”品牌摹仿行为,体现了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助力首都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

案例三

案件名称

“香槟”地理标志驰名商标纠纷案

办案单位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法国香槟酒委员会主张,其在先注册的“Champagne”“香槟”地理标志已达到驰名程度;广州雪某公司、北京雅某公司在“香水”商品上使用的“香槟人生”“Champagne Life”标识,已经构成对其驰名商标的复制、摹仿,损害法国香槟酒委员会的合法利益。一审法院认定“Champagne”“香槟”地理标志在葡萄酒商品上构成驰名商标,并支持了法国香槟酒委员会的侵权主张。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典型意义

本案为地理标志作为驰名商标保护的典型案例。在认定地理标志驰名商标时,应遵循尊重历史、观照现实的原则。本案对加强地理标志司法保护,积极推动品牌强国建设具有较强的借鉴与指导意义。

案例四

案件名称

张某某销售假冒商标汽车配件涉案企业合规案

办案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案情简介

北京某公司高管张某某伙同他人,在未取得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自行销售假冒某公司注册商标的汽车配件,已销售数额人民币10余万元。经审查,张某某本人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其所在公司具有一定的销售规模,主要销售正品汽车配件,售假比例相对较小。对此,检察机关开展合规必要性审查,督促企业合规整改,经公开听证认定为整改合格。对张某某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并提出依法可适用缓刑、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获法院判决支持。

典型意义

北京市检察机关围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因企制宜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整合行政、司法资源,发挥知产领域特邀检察官助理的“智囊团”作用,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案例五

案件名称

某公司违法出口侵权游戏卡片案

办案单位

北京海关所属首都机场海关

案情简介

2023年1月,北京海关所属首都机场海关查获带有“POKEMON”标识的卡片、卡册等共计39万余件,申报价值约合人民币11.78万元。经通知确权,任天堂株式会社确认上述货物侵犯了其在海关总署备案的“POKEMON”商标权专用权,申请扣留并提交了担保。海关经调查,认定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货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没收侵权货物并处罚款人民币17600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本案是海关依法保护外商投资企业权益,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推动更高水平开放、助力北京“四个中心”功能建设的典型案例,体现了海关严厉打击进出口侵权货物违法行为、服务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和能力。

案例六

案件名称

打击生产销售侵权假冒知名品牌运动服饰案

办案单位

北京市公安局环食药旅总队

案情简介

针对某电商平台通过直播带货形式销售假冒知名品牌运动服饰线索,总队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在6省市20个地区开展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打掉5个生产工厂、7个批发商团伙、23个在京零售团伙,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73人,捣毁窝点42处,现场起获假冒品牌运动服饰2.6万余件,假冒商标标识5.5万余个。2023年8月,经法院审理,王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通过公安机关与市场监管部门捆绑作战,“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打击了犯罪分子制假售假行为,彰显了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优化首都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的决心。

案例七

案件名称

京津冀协同执法查处某APP擅自传播电视节目案

办案单位

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

案情简介

总队执法人员在网络巡查中发现,北京某公司运营的APP“电视家”,设有“地方台”频道,未取得授权非法传播京津冀多地权利人的电视节目,采取强制用户收看广告等方式谋取利益,损害了公共利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总队对该单位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3543元、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典型意义

该案是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上的典型案件。涉案APP“电视家”用户众多,其非法盗播的行为,损害了京津冀多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营商环境。该案的查处有效规范了电视直播行业秩序,保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有效优化了营商环境,为推进京津冀知识产权保护协同发展作出了贡献。

案例八

案件名称

某公司侵犯环球影城商标权及虚假宣传案

办案单位

北京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总队

案情简介

某公司擅自在其网站、微信公众号和门票上使用带有“侏罗纪时代及图”“疯狂原始人”“THE CROODS”等标识的海报图片,且在海报上使用“法国阿维尼翁戏剧节亲子互动类推举剧目”等内容对其儿童剧进行虚假宣传,侵犯了尤尼维瑟城电影制片厂有限责任公司和梦工场动画影片公司商标权,并且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被合计罚款55.8万元。

典型意义

本案是演出服务类商标保护的典型案例,体现了对外资企业知识产权的同等高效保护。

案例九

案件名称

部门协同查处商标侵权反向行刑衔接案

办案单位

北京市东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案情简介

2023年4月,属地公安机关因未达刑事追究标准,将盛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移送至行政执法机关。经查,当事人销售的31件衣服侵犯“DESCENTE”、“FILA”、“THE NORTH FACE”注册商标专用权,违法经营额3680元。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0000元;没收非法财物。

典型意义

本案是知识产权保护反向行刑衔接典型案例,也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强化了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格局,体现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例十

案件名称

查处侵犯“LANDROVER”涉外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办案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

案情简介

2023年2月,朝阳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商标权利人投诉,查获当事人销售的标有LANDROVER商标的门锁15个、齿轮油38桶、变速箱油53桶、刹车片43组、空气格10个,经商标权利人现场鉴定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违法经营额24842元。朝阳区市场监管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没收侵权商品和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典型意义

案件的查办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突出民生导向的执法理念。对涉外驰名商标的同等保护,有利于塑造区域公平有序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知产力立场)

封面来源 | 知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