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郭城驿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不仅做到案结事了,还让双方当事人重新合作。

基本案情:

原告王某与被告党某系表姐妹。2021年9月,党某与王某协商,党某收购王某自产的玉米8979.6斤,单价每斤1.47元,玉米款共计10000余元。党某在支付部分玉米款后,因收入减少,致使赊购的玉米款无法给付。多次追索无果后,王某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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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经过: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认为该起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本着维护双方共同利益、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的原则,决定采取“背对背”调解方式化解案件纠纷。调解中,承办法官抓住双方争议焦点,进行释法说理,从节约诉讼程本及互惠共赢的角度出发,帮助双方寻找化解方案,促成双方消解矛盾,维持长期合作关系,维护正常的交易秩序,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于2024年10月1日前付清所有玉米款。至此,该买卖合同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会宁县人民法院郭城驿法庭坚持从细微处入手,从便民处着想,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不断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努力促使双方和解,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诉累,优质高效地化解案件纠纷,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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